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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4-03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减少 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调整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调整议案”)已经2014年5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激励计划调整议案,公司将以激励对象购买价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825,150股。回购对象及回购股份数如下:
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578,462,300元减少为574,637,150元。 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4年7月14日)起45天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28楼证券事务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8月28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3、联系人:吴徽荣、李健 4、联系电话:0592-2955789 5、传真号码:0592-2955997 6、邮政编码:361008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4-032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2013年度业绩无法满足《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且公司预计2014年度业绩仍无法满足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行权/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锁的第二个解锁期及第三个解锁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调整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4)。 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3,825,150股,回购总价格款为人民币36,423,401元。 2014年7月11日,上述限制性股票3,825,150股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股票于2014年7月15日予以注销,公司股本将相应减少。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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