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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4-052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4-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7月14日,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李良彬家族中李良彬、李良学、李华彪、熊剑浪、黄闻的减持股份通知。2013年9月11日-2014年7月14日期间,控股股东李良彬家族中的李良彬、李良学、李华彪、熊剑浪、黄闻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合计5,239,9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56,500,550股的1.47%。本次减持后,李良彬家族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9,533,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2%。本次减持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本公司2010年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这是控股股东李良彬家族首次披露减持股份公告。截止至2014年7月14日,李良彬家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239,9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7%。其中,李良彬先生因2013年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偿还较大金额的债务,分别于2014年7月11日和7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2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止至2014年7月14日闭市后,李良彬家族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9,533,6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9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李良彬家族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李良彬家族的减持行为亦遵守了其在公司IPO时做出的持股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李良彬家族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5、本次减持后,李良彬家族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9,533,6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92%,李良彬家族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6、李良彬家族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本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含本次披露的减持)。 三、备查文件 1、李良彬、李良学、李华彪、熊剑浪、黄闻关于减持赣锋锂业股票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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