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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4-5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7月16日下午三点在公司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483,796,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5%。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1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秦克景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议案,选举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张太金先生、沈浩平先生、吴世国先生、高树良先生、杨开俊先生、陆郝安先生、陆剑秋先生、张俊民先生、刘宁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提名张旭光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提名秦克景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关于提名张太金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关于提名沈浩平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关于提名吴世国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提名高树良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提名杨开俊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提名陆郝安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关于提名陆剑秋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关于提名张俊民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关于提名刘宁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议案,本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学勤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提名马春光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提名李丽女士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关于提名王学勤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8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4,719,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2,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投资组建项目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9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9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83,79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4,719,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2,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4,719,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2,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4-6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参会11人,实际参会9人,独立董事陆郝安先生因公出国委托独立董事刘宁女士、独立董事陆剑秋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俊民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旭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票 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张旭光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沈浩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安艳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聘任孙娟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票 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沈浩平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艳清女士简历:出生于1971年,本科双学士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天津市天磁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事业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本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娟红女士简历:出生1971年,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曾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等职务。本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的议案》 聘任吴世国先生、安艳清女士、秦玉茂先生、张长旭女士、高树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树良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兼),聘任贡胜弟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票 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吴世国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艳清女士简历同上。 秦玉茂先生简历:出生于1964年,硕士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上海交通大学电力学院讲师、上海交大国飞科技集团副总裁、上海交大泰阳绿色能源公司副总裁、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本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长旭女士简历:出生于1975年,本科学历,硕士在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环欧公司晶片制造部管理人员、晶片制造部部长助理、综计部常务部长助理、副总经理兼综计部部长。本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树良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贡胜弟先生简历:出生于1967年,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曾任天津市天津长城电子公司财务部主任、财务部部长、电视机二厂厂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本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推举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沈浩平先生、陆郝安先生、陆剑秋先生、张俊民先生、刘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召集人为董事长张旭光先生; 推举张旭光先生、吴世国先生、陆剑秋先生、张俊民先生、刘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陆剑秋先生; 推举张俊民先生、陆剑秋先生、刘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张俊民先生; 推举张旭光先生、沈浩平先生、陆剑秋先生、张俊民先生、刘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刘宁女士。 表决票 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沈浩平先生、吴世国先生、陆郝安先生、陆剑秋先生、张俊民先生、刘宁女士简历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投资组建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投资组建项目公司的公告》。 表决票 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表决票 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4- 6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李丽女士因公出差委托监事马春光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春光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并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马春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马春光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4-6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能源")拟在项目开发地阿拉善左旗投资设立阿拉善环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作为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工作。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拟):阿拉善环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拟):1,000万元 3、注册地址(拟):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 4、经营范围(拟):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投资组建阿拉善环聚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实现公司光伏电站"高效率、低成本、大规模、可复制"战略部署,在国内开展吉瓦高效光伏电站规模化复制的重要一步。随着公司在内蒙古地区高效光伏电站项目的推进,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新能源光伏电站领域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实力。 2、公司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有机绿色种养等循环经济的政策,践行了光伏项目与农业、畜牧业等产业混合经营的模式,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做到了环境友好,提高了公司高效光伏电站的市场运营空间。 3、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4-63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组建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能源")拟在项目开发地苏尼特左旗投资组建苏尼特左旗环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作为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工作。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投资组建公司的议案》,同意中环能源与苏尼特左旗昕盛福源矿业公司共同投资组建苏尼特左旗环昕新能源有限公司。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股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1、名称:苏尼特左旗昕盛福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巴彦塔拉街1组301号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拟投资组建苏尼特左旗环昕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事宜如下: 1、公司名称(拟):苏尼特左旗环昕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拟):1,000万元 3、出资比例(拟): 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80% 苏尼特左旗昕盛福源矿业公司 20% 4、注册地址(拟):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左旗 5、经营范围(拟):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投资组建苏尼特左旗环昕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实现公司光伏电站"高效率、低成本、大规模、可复制"战略部署,在国内开展吉瓦高效光伏电站规模化复制的重要一步。随着公司在内蒙古地区高效光伏电站项目的推进,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新能源光伏电站领域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实力。 2、公司投资组建项目公司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有机绿色种养等循环经济的政策,践行了光伏项目与农业、畜牧业等产业混合经营的模式,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率,做到了环境友好,提高了公司高效光伏电站的市场运营空间。 3、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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