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第二季度报告 2014-07-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自2014年4月10日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起,原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9日止,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自2014年4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转型后: ■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大成小盘”。 转型前: ■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基金景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4月10日,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3个月。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2014年4月10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于2014年4月10日转型,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在建仓期。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1999年5月4日—2014年4月9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2014年4月9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该基金转型前无业绩比较基准)。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转型前)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转型后)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等可能存在异常交易的行为进行分析。2014年二季度公司旗下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3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有1笔,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1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海外二季度经济整体呈现扩张态势。美国一季度受到极寒的天气影响经济有所放缓,但二季度逐渐恢复,其中居民消费保持温和回升、企业资本支出改善。但自3月份以来美国通胀持续上升,需要重视未来如果通胀加速上升后美联储可能会采取超预期的紧缩措施。欧元区在二季度延续复苏势头,结构上和一季度情况类似,在德国的带动下,各国普遍出现回暖迹象。5月份欧元区经济景气指数升至2011年7月以来的新高。但由于货币信贷增速持续低迷、通缩风险加剧,欧央行超预期的推出一揽子宽松措施,意在推动欧元区经济继续走强。从目前情况看,欧元区服务业回暖、就业改善,各国复苏逐渐均衡,有助于欧元区通胀回升。在经济扩张的背景下,道琼斯工业指数、纳斯达克指数、法国CAC40指数和德国DAX指数均创新高。 在中央的一系列结构性刺激政策出台,中国经济一季度下滑的态势在二季度出现改观,经济逐渐出现企稳回升的迹象。中央的财政政策力度加大,居民消费相对平稳,经济主要的下行风险来自于房地产行业的加速下滑,因此货币政策也逐渐加大了刺激的力度:从微刺激过渡至全面放松。但这一轮政府对经济的“救助”小心翼翼,主要的目的在于确保经济平稳,为改革争取更多的时间,而非刺激经济大幅回升。 在宏观经济企稳的背景下,二季度A股表现好于一季度, 二季度上证综指上涨0.74%、沪深300上涨0.88%。中小板和创业板表现要好于主板。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0.912元。本报告期内,转型前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9%(该基金转型前无业绩比较基准);转型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5%,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年初以来新兴产业整体表现仍然强于主板,但是个股分化进一步加剧。在经过去年年初至今的上涨之后,部分优质个股的估值透支了未来的高成长。我们面临的个股选择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与此同时,我们看到货币政策已经出现实质性的放松,经济下性的风险可控,因此我们的组合配置上在三季度会相对更为均衡,成长和价值兼顾。但展望中长期,中国经济增速下台阶的过程还未结束,经济转型仍然是长期的投资主线,我们长期较为看好的细分行业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自动化、医疗服务、信息技术等。 §5 投资组合报告 转型后: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期(2014年4月10日-2014年6月30日)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以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策略,对冲系统性风险,应对组合构建与调整中的流动性风险,力求风险收益的优化。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转型前: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9日)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国平安股票发行主体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和2013年10月14日发布的公告,该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 2,555 万元,并处以人民币 5,110 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 3 个月。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中国平安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其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转型后)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转型后)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转型后)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所持有的份额由基金转型而来。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转型前)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转型前)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转型前)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文件; 2、《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5、《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8、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9.2 存放地点 本季度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cfund.com.cn进行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