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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签订松香深加工生产项目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2014-07-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14年7月7日,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其中松香深加工产品建设项目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落实该项目,经多次考察,公司与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于近日签署了《珠海乐通贺州松香深加工生产项目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二、合作方情况 合作方: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本公司与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乙方: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在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投资贺州松香深加工生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广西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投资建设贺州松香深加工生产项目。乙方自行投资4亿元人民币,建设松香、油墨用树脂及胶粘剂用树脂等松香产品深加工生产线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5万吨松香、2万吨油墨用树脂、3万吨胶粘剂用树脂的生产能力。 第二条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成立项目建设专业服务团队,负责协调该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在政策和法律以及行政职权范围内做好其他服务工作,保障乙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三条 甲方负责落实乙方项目约150亩建设用地(以实际批复用地面积为准)的征用工作。乙方需按国家规定竞拍项目建设用地,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四条 乙方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办理项目选址、规划设计、项目报批、环境评价、用地预审、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乙方的项目建设应符合甲方规划、消防、环保、建设、卫生等各项要求与规定。甲方在行政职权范围内予以大力支持。 第五条 乙方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环保、治安、安全生产等措施,按章经营,依法纳税。甲方给予乙方投资项目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同时,享受广西贺州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和富川瑶族自治县对外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对公司的影响 1、贺州市位于广西东部,其地处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松脂资源十分丰富,公司拟在贺州建设松香深加工产品项目,将有利于保障原材料的供应,为该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2、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是以能源、建材、生物医药和食品加工为主导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公司在该园区建设松香深加工产品项目,可以充分利用其较为丰富的电力资源、土地资源、农林资源。 3、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尽快推进松香深加工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 4、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未来双方将另行签订正式投资合作协议书,届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实施事项的审批和披露。 六、协议风险提示 1、如遇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调整变化或项目实施条件变化,项目实施计划在双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也将调整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中的建设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可研和审批,项目计划进程等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签署的《珠海乐通贺州松香深加工生产项目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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