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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 月 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7 月 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一人,实际参会董事十一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申请贷款并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并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56.3亿元。因盐湖镁业不具备大额银团贷款的主体资格,故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后直接用于向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56.3亿元。项目正式投产后,以该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为银团贷款办理抵押。此次贷款并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增加合并报表的资产及负债总额,但若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不能按时归还债务,则会加重公司财务负担。 镁资源是公司的优势资源,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可以带动氯、钠、煤、石灰石等多种资源综合开发,在盐湖地区构筑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建设符合柴达木盆地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盐湖股份的发展战略;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看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盈利前景较好,生产技术先进,董事会认为对盐湖镁业公司未来具备偿还能力,对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是可控的。 盐湖镁业公司需承担本公司因提供财务资助的贷款和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不再另行收取资金占用费。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7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8月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1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告。 (注: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公告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届次调整为“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14年7月1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届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 表决情况: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 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14年7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九人,实际参会监事九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申请贷款并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而需向银团贷款不超过56.3亿元。因盐湖镁业不具备大额银团贷款的主体资格,故公司申请贷款后直接用于向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56.3亿元。项目正式投产后,以该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为银团贷款办理抵押。此次贷款并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增加合并报表的资产及负债总额,但若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不能按时归还债务,则会加重公司财务负担。 镁资源是公司的优势资源,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可以带动氯、钠、煤、石灰石等多种资源综合开发,在盐湖地区构筑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建设符合柴达木盆地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盐湖股份的发展战略;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看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盈利前景较好,生产技术先进,董事会认为对盐湖镁业公司未来具备偿还能力,对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是可控的。 盐湖镁业公司需承担本公司因提供财务资助的新增贷款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不再另行收取资金占用费。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7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盐湖镁业负责建设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由于盐湖镁业尚处于建设期、未投产试车,不能产生相应的流动资金,盐湖镁业不具备大额银团贷款的主体资格,为了保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公司拟向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56.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盐湖镁业财务资助概述 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初始概算总投资198亿元,经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及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概算总投资调整为279亿元,根据公司与银团达成的意见,金属镁一体化项目自有资金必须达到30%,银团才可提供70%的贷款给本公司。公司从银团取得贷款后再向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至目前盐湖镁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册资本金为83.7亿元,公司已提供财务资助139亿元,因此,本次需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56.3亿元(总投资概算279亿元-自有资金83.7亿元-前期财务资助139亿元)。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盐湖镁业其他13家股东,由于自身情况,无法提供财务资助,已将其持有的盐湖镁业股权质押给本公司,本次财务资助由本公司提供。 二、接收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2、法定代表人:侯军 3、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 4、股权结构表:
注:盐湖镁业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60亿元,待各股东出资额全部到位之后,盐湖镁业再进行营业执照的变更。 5、成立时间:2004年3月16日 6、经营范围:金属镁、纯碱、氯化钙、聚氯乙烯、聚丙烯、焦炭(根据政府通告,煤炭现货交易至北郊煤炭市场经营)、焦粉(根据政府通告,煤炭现货交易至北郊煤炭市场经营)、镁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 7、主要财务指标:
8、盐湖镁业公司股东中没有人担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9、盐湖镁业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方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接受财务资助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对乙方为进行项目建设提供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甲方通过银团贷款,所借款项直接对乙方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56.3亿元,财务资助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由乙方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不再另行收取资金占用费。 甲方对本协议项下借款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及监督权,乙方保证依法积极地配合甲方行使知情权及监督权。 乙方承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将甲方所担保的借款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不得用于其他事务。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协议以及甲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之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之义务。 本协议自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四、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 盐湖镁业正处于项目建设关键时期,因盐湖镁业不具备大额银团贷款的主体,故公司申请贷款后用于向镁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此次贷款并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增加合并报表的资产及负债总额,但若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不能按时归还债务,则会加重公司财务负担。镁资源是公司的优势资源,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可以带动氯、钠、煤、石灰石等多种资源综合开发,在盐湖地区构筑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建设符合柴达木盆地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盐湖股份的发展战略;从盐湖镁业发展角度看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盈利前景较好,生产技术先进,董事会认为对从可研报告看盐湖镁业公司未来具备较强的偿还能力,对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是可控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具体运营情况,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向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对保证被资助对象项目建设起到促进作用,资金占用费利率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盐湖镁业其他股东本次未提供财务资助,其持有盐湖镁业的股权已质押给了公司。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程序合法、合规,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总体风险可控。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210.65亿元,(其中对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139亿元,对间接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9.85亿元,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亿元,对间接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5亿元,本次对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56.3亿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3日(星期日)至2014年8月4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3日 15:00至2014年8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7月3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与召开日相距不超过7个交易日)。 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5楼502会议室。 8、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1项,该等议案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为方便组织会议,公司于2014年8月1日下午17:00前收到的方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2。 2.投票简称:“盐湖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盐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包括议案的子议案)。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979-8448123、8448121、8448031 传 真:0979-8434445 联 系 人:李舜 段国萍 六、备查文件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类型项下划“√”)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届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鉴于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4年8月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此,原定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届次调整为“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题等均不改变。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7日(星期日)至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 15:00至2014年8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与召开日相距不超过7个交易日)。 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5楼502会议室。 8、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4项,该等议案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4日、2014年5月6日、2014年6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为方便组织会议,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下午5:00前收到的方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2。 2、投票简称:“盐湖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盐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包括议案的子议案)。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979-8448123、8448121、8448031 传 真:0979-8434445 联 系 人:李舜 段国萍 六、备查文件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类型项下划“√”)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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