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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7-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7版)

  (11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2)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7)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二)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充分把握驱动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所带来的主题性投资机会,并在主题的指引下精选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力争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超额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衍生工具(权证等)、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资产配置范围: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发掘驱动经济增长及结构转型的新兴增长动力,并以新兴增长动力所指引的主题性投资机会作为主要的投资线索,将主题投资策略融入本基金自上而下的管理流程中。首先,本基金力求前瞻性研判驱动经济发展及转型的新兴增长动力所带来的投资主题;其次,根据投资主题的广度及数量、以及经济周期与市场因素决定大类资产配置决策,其中本基金优先考虑股票类资产的配置;再次,在股票投资上,本基金将深入挖掘有望受益于该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最后,在综合考量投资组合的风险与收益的原则下,完成构建并定期调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1)主题发掘

  新兴动力主题主要是指驱动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所带来的主题性投资机会。在经济发展及结构转型的过程中,新兴增长动力层出不穷,本基金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来发掘新兴动力主题:

  a)持续跟踪宏观经济与产业结构原有的发展态势:

  本基金通过公司投资研究团队包括宏观经济及策略投资组及行业分析师队伍,持续关注政府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因素、产业振兴计划等政府政策导向、重点行业的竞争格局及景气报告、以及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等信号,对整体投资环境形成全面且深入的理解。

  b)重视可能强化或弱化原有经济发展态势、甚至改变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兴动力主题:

  在上述流程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重点挖掘可能强化或弱化原有经济发展态势,甚至最终改变未来发展方向的关键性驱动因素,这也是本基金所强调的“新兴动力主题”。

  举例来说,本基金在分析政府制定宏观经济及相关政策的过程中,发现诸如人口结构变化、城市化因素、制度红利,技术升级,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消费升级等因素,都可能出现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并在未来一段时间都将持续影响资本市场;其次,通过分析行业景气的变化及行业可能发生反转的迹象,本基金也可以提前掌握包含技术进步与模式创新所带来的新兴行业及产业升级等主题性投资机会。

  c)判断主题性因素的有效性及持续性,并据此形成投资方向:

  虽然新兴动力主题的来源非常多元,但其有效性及持续性不尽相同。本基金发现的新兴动力主题可能是长期性的、也可能只是阶段性的;可能可以影响全局、也可能仅在局部发生作用;可能横跨几个不同行业、也可能只发生在特定行业。因此本基金在掌握了关键的新兴动力主题后,还将综合考虑个别主题的重要性、有效性、持续性及所影响的范围,形成“新兴动力主题投资备选库”,并以此作为投资线索进行大类资产配置、以及主题相关行业及个股的精选。

  以现阶段为例,根据以上三个步骤所发掘出来的新兴动力主要围绕在以下四个方面延展:城镇化、扩大内需、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环境及人口约束等主题。展开来说,城镇化主题主要体现在二三线城市以及区域经济的崛起;内需主题主要体现在消费升级及医药相关题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主题主要关注新技术、新能源、新产品、及新的赢利模式等;资源环境及人口约束主题主要关注循环经济、环保、低碳、及人口老龄化等关键因素。

  (2)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首先参考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形成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投资决策委员会将重点评估以下几个因素:宏观因素——包含重要经济数据以及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变化;市场因素——包含货币供给指标以及流动性的变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估值因素——包含不同市场之间的相对估值变化。然后,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形成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内,综合考虑新兴动力主题投资备选库的可选择性、影响程度、市场预期、以及该主题是否已被市场充分反映等因素,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适当偏离配置。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力求发掘的新兴动力主题是影响经济发展和企业盈利的关键性和趋势性因素,

  这不仅仅是通常理解的投资概念或市场热点,更重要的是要挖掘出该主题对相关行业与公司价值提升背后的驱动因素。其中本基金投资在受益于新兴动力主题的股票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首先新兴主题相关的行业选择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同行业受同一新兴增长动力主题的影响程度和潜在的受益程度的不同,而不是比较特定行业的优劣,主要评估因素包括:主题与行业的相关程度,行业的周期性及安全性,市场估值与市场风险,以及行业研究员的看法等,选择不同的主题相关行业配置。

  在新兴动力主题相关的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和主题高度相关以及有良好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主要评估因素包括:企业主营收入增长、主营利润增长、资产回报率、管理水平等定量指标,以及公司管理能力等定性指标,最后在组合管理中综合考虑公司股价未来潜力空间、对相关主题的预期反映程度、以及风险暴露程度等因素,对组合中的个股进行不断优化。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6)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Barra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进行监控;在行业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投资流程与风险管理部对行业的偏离风险进行监控并及时预警,同时投资流程与风险管理部也将根据不同市场情况严控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如大中小盘、周期非周期等的偏离风险。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股投资风险。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95% + 上证国债指数*5%。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或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在充分考虑持有人利益及履行适当程序的前提下,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一只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3只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图: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7日至2014年3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二、投资范围和五、投资限制(二)投资组合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该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本基金转换费率按照如下方式收取:

  ①、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仅限“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a)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换为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转换为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c)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中证500ETF联接转入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2%。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A转入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 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5%。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②、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a)对于“前端转前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i)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换为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ii)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转换为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iii)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泰和混合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b)对于“后端转后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i)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ii)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注1: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 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安心货币通过代销机构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5月9日起,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50万元;自2014年5月23日起,嘉实超短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500万元。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及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为定期开放,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注2:2013年4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2013年4月12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苏州银行、和讯信息科技、上海银行、瑞丰农村商业银行4家代销机构,并更新了代销机构。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根据相关公告,增加了自2014年3月3日起降低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办理首次投资金额、追加投资金额、赎回最低限额以及最低账面份额的单笔最低要求。

  6.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7.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8.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基金业绩更新至2014年一季度末。

  9.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3年12月7日至2014年6月7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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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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