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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4—33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4年7月8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7月18日在凯迪大厦802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跨越式发展,公司根据章程及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对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关于总裁职务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任育杰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陈义生先生担任公司新任总裁,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关于公司副总裁职务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陈岚先生、刘成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叶黎明先生为公司新任副总裁并兼任开发总监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关于聘任程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任程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关于财务总监职务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韩京先生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聘任汪军先生担任公司新任财务总监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关于聘任徐浩波先生为公司投融资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请徐浩波先生担任公司投融资总监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关于聘任薛菲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任薛菲先生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八、《关于聘任范文汇先生为公司建设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任范文汇先生担任公司建设总监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九、《关于聘任王凡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任王凡田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关于聘任程少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任程少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一、《关于聘任李满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任李满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注: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19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4—34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4年7月8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7月18日在凯迪大厦708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总裁职务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任育杰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陈义生先生担任公司新任总裁,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关于公司副总裁职务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陈岚先生、刘成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叶黎明先生为公司新任副总裁并兼任开发总监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关于聘任程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任程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关于财务总监职务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韩京先生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聘任汪军先生担任公司新任财务总监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关于聘任徐浩波先生为公司投融资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请徐浩波先生担任公司投融资总监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关于聘任薛菲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任薛菲先生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关于聘任范文汇先生为公司建设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任范文汇先生担任公司建设总监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八、《关于聘任王凡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张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聘任王凡田先生担任公司新任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九、《关于聘任程少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任程少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关于聘任李满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任李满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18日 附:高管简历 陈义生先生简历如下: 陈义生,男,196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交通银行合肥分行信贷科科长、贷款审查科科长、风险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中盈长江公司总经理、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凯迪电力董事、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目前已不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陈义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24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义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叶黎明先生简历如下: 叶黎明,男,1970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一级建造师。曾任安庆石化总厂检安公司工程科科长,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部长,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开发与建设管理中心主任、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开发、建设、招采)。目前已不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叶黎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黎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程坚先生简历如下: 程坚,男,1975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中南电力设计院工程经济处工程师,2001年7月-2004年2月,历任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洁净燃烧部专业工程师,经营计划部技经工程师,市场营销部投标经理,经营计划部部长,2004年12月至今,任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成本控制、投资及资产管理中心主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目前已不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程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汪军先生简历如下: 汪军,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会计,副总经理(分管财务),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目前已不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汪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徐浩波先生简历如下: 徐浩波,男,1968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商业信贷科副科长,公司处业务五部科长,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总监,兼财务中心总经理。目前已不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徐浩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浩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薛菲先生简历如下: 薛菲,男,1978年3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脱硫事业部设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投标经理,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际项目部项目经理,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主任、碳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碳资产中心总经理。目前已不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薛菲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薛菲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范文汇先生简历如下: 范文汇,男,1967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南电力设计院机务主设人,英国三井巴布科克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现场经理、项目设计总工程师,英国斗山巴布科克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区设计总经理、武汉分公司总经理。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总监,兼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总经理。目前已不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范文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文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凡田先生简历如下: 王凡田,男,196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徐州诧城电厂生产科副科长,太仓彭城电厂筹划部副经理,国华太仓电力有限公司发电部副经理,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副厂长,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中心主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中心总经理。目前已不在大股东阳光凯迪任职。 王凡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凡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程少辉先生简历: 程少辉,男,1973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苏省扬州发电厂锅炉专工,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检修部副主任,生技部主任,现任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兼松滋电厂总经理,江陵电厂总经理。 程少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少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满生先生简历: 李满生,男,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湖南省鲤鱼江电厂锅炉专工,检修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广东省坪石发电厂生产副厂长,厂长。武汉凯迪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与技术管理中心副主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凯圣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已不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李满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满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四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7 月1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职务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变更的议案》《关于财务总监职务变更的议案》《关于聘请程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徐浩波先生为公司投融资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薛菲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范文汇先生为公司建设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王凡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聘任程少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满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2 年 7 月 7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总裁职务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总裁职务调整的议案》及陈义生先生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陈义生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义生先生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义生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金融、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2、《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副总裁职务变更的议案》及叶黎明先生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叶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义生先生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叶黎明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3、《关于聘请程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聘请程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及程坚先生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程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程坚先生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程坚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成本控制等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4、《关于财务总监职务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财务总监职务变更的议案》及汪军先生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汪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汪军先生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汪军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成本控制、财务等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5、《关于聘任徐浩波先生为公司投融资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徐浩波先生为公司投融资总监的议案》及徐浩波先生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徐浩波先生为公司投融资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浩波先生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浩波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融资、财务等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6、《关于聘任薛菲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薛菲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及薛菲先生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薛菲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薛菲先生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薛菲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7、《关于聘任范文汇先生为公司建设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范文汇先生为公司建设总监的议案》及范文汇先生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范文汇先生为公司建设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文汇先生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文汇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8、《关于聘任王凡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王凡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及王凡田先生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王凡田先生为公司建设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凡田先生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凡田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9、《关于聘任聘任程少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聘任程少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及程少辉先生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程少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程少辉先生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程少辉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电厂运行等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10、《关于聘任李满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聘任李满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及程少辉先生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李满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满生先生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满生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电厂运行等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独立董事:厉培明 张龙平 邓宏乾 2014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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