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4-02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4-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者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召开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金额20%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日常管理适用《公司闲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52】号文核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00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47.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3,752.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0)129号】验资报告。扣除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求126,607.00 万元后,超额募集资金为207,145.10万元。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时损益,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路演及财经公关费45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整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4,202.1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此次发行的投资计划,上述募集资金将用于5个项目:
(一)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情况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洛杉矶物流与技术服务中心及比利时物流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的建设,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新建和扩建国内分支机构,用于办公场地的购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已经于2010年12月13日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对本次股票发行筹集的超募资金提出以下使用事项: 1、使用超募资金175,000.00万元用于建设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使用超募资金32,145.10万元用于建设总部办公大楼建设项目,资金不足部分以海康威视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金额20%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闲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金额20%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闲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金额20%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核查意见,海康威视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管理效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海康威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