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等情况的公告 2014-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汇智")兼职、领薪及参股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长崔伟先生兼任东方汇智董事长; 本公司总经理孙晔伟先生兼任东方汇智董事; 本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李晓静女士兼任东方汇智监事。 除上述人员以外,本公司未有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东方汇智兼任职务的情况。 东方汇智不向上述人员支付薪酬。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均未在东方汇智持有股份。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箹一四年七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