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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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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3版)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76_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正楷体) 李映照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李映照

日 期: 2014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4-45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以及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和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候选人没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同意董事局关于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4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4-46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7月18日在广州市广晟国际大厦5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8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少华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牛鸿监事因公务,委托陈少华监事会主席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1年4月21日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今届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成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经股东单位推荐,现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为:陈少华、刘韧、赵万涛。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19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少华: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广东省广播电视厅计财处办事员、广东省外经贸委财企处助理调研员、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主管、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财务部副部长、财务总监办主任、审计部部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审计和监事工作部部长。2014年1月至今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未持有中金岭南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韧: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助理,湘财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财富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厅级)。2014年5月起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运营部部长。

截至目前,未持有中金岭南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万涛: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工程硕士。历任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会计、科长、副处长,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监,现任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监、总监。

截至目前,未持有中金岭南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4-4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3日-2014年8月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8月 4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8月 3日15:00 至 2014 年8月 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2014年7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1 选举朱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

1.2 选举谢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

1.3 选举马建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

1.4 选举张水鉴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

1.5 选举董保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

1.6 选举余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

1.7 选举彭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

1.8 选举熊楚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1.9 选举袁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1.10 选举任旭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1.11 选举李映照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局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1 选举陈少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1.2 选举刘韧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1.3 选举赵万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备注:2014年7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4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46)于2014年7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7月29日-8月3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公司董事局秘书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060。

2.投票简称:“中金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 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议案1《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1.00
1.1选举朱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1.01
1.2选举谢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1.02
1.3选举马建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1.03
1.4选举张水鉴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1.04
1.5选举董保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1.05
1.6选举余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1.06
1.7选举彭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局董事1.07
1.8选举熊楚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1.08
1.9选举袁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1.09
1.10选举任旭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1.10
1.11选举李映照先生为第七届董事局独立董事1.11
议案2《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2.00
2.1选举陈少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2.01
2.2选举刘韧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2.02
2.3选举赵万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2.03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X1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X2股
合计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 黄建民 刘渝华

3.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4.传 真:0755-8347488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局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4年7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姓名同意票(股)
 1 朱伟 
 2 谢亮 
 3 马建华 
 4 张水鉴 
 5 董保玉 
 6 余刚 
 7 彭玲 
 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1 熊楚熊 
 2 袁征 
 3 任旭东 
 4 李映照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股东监事候选人姓名同意票(股)
 1 陈少华 
 2 刘韧 
 3 赵万涛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以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公司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公司股东既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票给一名候选董事或候选监事,也可分散投票给若干名候选董事或候选监事。股东大会将根据各候选董事或候选监事得票数的多少及应选董事或应选监事的人数选举产生董事或监事。候选董事或监事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票数方得当选。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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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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