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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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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版)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于规定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8月4—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证券部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6楼证券部。(邮编:518057)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谨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传 真:0755-86316006

(5)联 系 人:李红梅 赵奕清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请填票数(“可表决票数总数”=6×持股数,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投给6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1.1选举周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股
1.2选举徐向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股
1.3选举洪观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股
1.4选举方泽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股
1.5选举吴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股
1.6选举张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股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请填票数(“可表决票数总数”=3×持股数,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投给3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2.1选举王秉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股
2.2选举汪军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股
2.3选举江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股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请填票数(“可表决票数总数”=3×持股数,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投给3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3.1选举鲍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同意: 股
3.2选举李亚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同意: 股
3.3选举王秋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同意: 股

说明:每项议案请填写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年8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2?;投票简称:桑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对应申报

价格

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1.1选举周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1元
1.2选举徐向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2元
1.3选举洪观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3元
1.4选举方泽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4元
1.5选举吴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5元
1.6选举张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06元
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2.1选举王秉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元
2.2选举汪军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元
2.3选举江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3元
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3.1选举鲍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3.01元
3.2选举李亚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3.02元
3.3选举王秋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3.03元

股东持有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六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三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3)议案1、2、3采取累积投票,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5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36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七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五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的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大会选举赵奇先生、叶剑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于2014年8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附:简历

赵 奇 男,1957年7月出生,大专文化,经济师。历任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人事部主任科员,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赵奇先生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44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剑明 男,1957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

叶剑明先生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37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0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鲍青、李亚非、王秋菊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附简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客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鲍 青 男,1964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工程师。历任深圳桑达物业公司经理助理,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科技部部长助理,深圳市兴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兴业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兼珠海南方软件园董事总经理、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鲍青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亚非 女,1975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广州地铁副经理,深圳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地铁集团主管。现任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经理、本公司监事。

李亚非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秋菊 女,1966年10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现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

王秋菊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3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4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2,864,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5日;除权除息日:2014年7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961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8*****806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红梅 赵奕清

咨询电话:(0755)86316073

传 真:(0755)86316006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3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深桑达A,股票代码:000032)自2014年5月23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5月2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018),5月30日、6月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4-020、022),6月1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4-023),6月23日、6月30日、7月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2014-024、025、026),7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4—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鉴于该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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