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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3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5.003MW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为拓展公司太阳能电站新业务领域,开辟利润增长点,同时节能降耗,调整公司能源结构,拟由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电力”)投资约4,607.91万元在公司既有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及其他可依托光伏电站的建筑物上建设5.00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供电给公司使用,不足部分由电网补充。项目资金为亚玛顿电力自筹。 本项目已经获得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批准亚玛顿电力实施该项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5.00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根据本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所涉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号:320400000049939 3、成立时间:2014年4月11日 4、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 8、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项目的投资、设计、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储能电站开发及微电网的投资管理服务;创业投资咨询与服务(除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外);从事与创业投资相关的投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业务;实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的管理服务;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集成产品、节能照明组件、节能与微电子用玻璃及太阳能新材料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控制的电力投资运营公司。 10、基本财务状况:由于亚玛顿电力公司于2014年4月成立,至今未发生经营活动,因此截止2014年6月30日亚玛顿电力总资产4,000,00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0,000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是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需要,是我公司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的具体体现。2013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本项目是公司在分布式发电领域的首次尝试,也是公司超薄双玻组件产品应用的示范工程,其建设将有利于公司超薄双玻组件产品的市场推广,以及进一步开拓和巩固公司在光伏终端应用领域的行业地位,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6个月。按公司内部测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607.91万元,运行期25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515.4万度,预计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约为12.96%。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拟申请分布式发电国家资金补贴,分布式发电为政策扶持项目,我们认为申请不成功的风险较小。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度。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3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4年7月1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5日至8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5日下午15:00—2014年8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更换监事的议案》 上述5项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8月4日-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8月5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会务联系方式: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021 联 系 人:刘芹、金振华 联系电话:(0519)88880015-8353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23 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对照关系如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4年8月5日(星期二) 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3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4年7月19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6名董事现场出席,何明阳先生、于培诺先生、武利民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三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分红管理制度部分章节做出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章节做出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章节做出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章节做出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5.00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约4,607.91万元在公司既有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及其他可依托光伏电站的建筑物上建设5.00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4年8月6日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3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4年7月19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杨庆女士因事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夏小清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及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监事杨庆女士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提出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同意杨庆女士的辞职申请并免去杨庆女士监事职务,选举戴玉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候选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戴玉琴,女,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1984年9月~2005年12月,在中日合资蘭和塑料化工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工艺技术员、品质管理员、办公室主管、人事主管等职务。2006年-2011年2月,在常州三和塑胶有限公司(日资)担任人力资源部科长职务。2011年3月至今,在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职务。戴玉琴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戴玉琴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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