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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4-1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4-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7月3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侨城")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2014年7月17日,重庆华侨城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完成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出资成立子公司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姚军 (三)成立日期:2014 年 7月3日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五)股东出资情况: 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10 亿元,成立重庆华侨城,持股比例为 10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经营范围: 旅游娱乐及关联产业投资;景区策划、设计、施工与经营;旅游商品制作与销售;园林、园艺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管理;公共文化旅游场馆经营;体育公园(含球类运动中心、健身休闲俱乐部)及关联产品的开发和经营;大型休闲娱乐活动策划和经营;剧场、舞台、服装的设计与制作;酒店、餐饮、会展项目的投资与开发;广告制作与发布;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房屋出租、维修;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 三、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重庆华侨城为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旨在拓展公司文化旅游综合项目。本次出资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出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4.19%,本次出资对本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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