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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版)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4年8月6日下午15:00至8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同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 (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4-05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简 称:湘潭电化,代码:002125)自2013年11月15日开市起停牌。 2014年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 议案。公司披露相关文件后,公司股票自2014年2月14日开市起复牌。 2014年7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湘潭电化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为准。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 规定,如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 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4-05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7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修订稿)》、《关于公司与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湘国投”)持有的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收购完成后污水处理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前,振湘国投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电化集团持有上市公司65,051,8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76%。振湘国投通过电化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65,051,8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76%。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向振湘国投非公开发行22,713,375股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1,843,991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振湘国投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2,713,37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03%;电化集团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将由46.76%降低至40.19%。振湘国投和电化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87,765,17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23%,直接和间接合计的持股比例增加7.46%。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特作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7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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