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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8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利益,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2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2、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的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李伟琪先生未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1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20日-2014年7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0日15:00至2014年7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永丰路19号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钟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3,132,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476%。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6,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5%。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数293,089,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3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5%。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3,132,315股。 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选举郑钟南、郑汉武、李科辉、杨茵、章先杰、王志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郑钟南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293,088,1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143,11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郑钟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郑汉武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293,088,1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143,1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郑汉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李科辉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293,088,1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143,1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李科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杨茵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293,088,7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143,7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杨茵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章先杰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293,088,1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143,1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章先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王志辉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293,088,07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143,07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王志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 李伟琪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6,04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4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未获得通过,李伟琪先生未能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杨宜民、邹志波、刘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无异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杨宜民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293,129,1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183,1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杨宜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邹志波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293,129,1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183,1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邹志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刘伟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293,130,9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184,9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刘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彭小燕、李平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与职工代表监事马炳怀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 彭小燕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293,129,7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183,7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彭小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李平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293,129,1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183,1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李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彩霞、陈桂华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南洋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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