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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4-29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1日、7月8日、7月1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目前,经公司初步论证确定本次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公告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2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4-30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15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7月2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全部参与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盘活现金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基金、信托计划等),资金额度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内。(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1)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制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4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证监会公告[2014]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详见附件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32)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述第1~3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2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 附件二: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4-3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盘活现金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本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召开了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资金额度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内。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 2.投资主体: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3.投资额度:循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4.投资品种: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选取投资收益率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基金、信托计划等。 5.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授权: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存在市场波动、利率变化、政策调整等风险; (2)非保本理财业务存在本金及收益到期不能收回的风险; (3)由于对经济形势等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等造成的具体投资决策风险和实施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财务部充分研究可投资品种的风险与收益情况,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对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投资收益和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为首次披露,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尚未购买理财产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2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4-32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8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4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4年8月7日15:00~2014年8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4年8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楼本公司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第2项议案审议决议须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4年7月22日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0 2.投票简称:“华发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输入投票代码“360020”。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华发大厦东座612室、602室 电 话:0755-61389198 、0755-83352206 传 真:0755-61389001 电子邮箱:hwafainvestor@126.com.cn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2日 附 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1.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3.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否□ 若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若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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