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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2014-012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规范前期承诺的函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商联")的函告。公司就武汉商联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公告(详见2014年2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 2014 年 7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商联关于规范前期承诺的函告,函告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湖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鄂证监发[2014]10号)文件的要求,现对有关同业竞争承诺规范如下: 一、规范前承诺 在条件成熟时,按照市场规则择机逐步对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优化业态和资源配置,通过整合逐步解决上市公司之间的业态交叉竞争状态。 二、规范后承诺 争取在5年之内,采取多种方式逐步解决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14-046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完成江西丰城2012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斯米克")于2012年7月17日参加了江西丰城2012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票据简称: 12丰城SMECN1,代码: 1283018)的发行,发行总额为1.7亿元人民币(其中江西斯米克为0.5亿元),票据利率为5.20%,期限为两年。该集合票据起息日为2012年7月18日,到期日为2014年7月18日,到期本息合计为17,884万元(其中江西斯米克为5,260万元)。江西斯米克已于2014年7月18日完成该集合票据的到期兑付。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2小清河(122567)”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4 年7 月21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2小清河"(上交所代码:122567)交易不活跃,交易所收盘价异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 38 号)及本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4 年7月2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2小清河(122567)"按照2014 年7月18日交易所收盘价格予以估值。本公司将综合参考有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该债券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能体现公允价值特征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 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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