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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银华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4年6月20日发布公告,自2014年6月23日起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本公告目的为对上述暂停大额申购事项进行提示。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等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a)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全国免长途话费);b)本公司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3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延长过渡期申购期限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8;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1年6月28日成立。根据《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为三年,自2011年6月28日起至2014年6月27日止。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届满时,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期。 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期间结束后、第二个保本期开始前,设置过渡期,根据本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发布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及转入下一保本期的相关规则公告》,原定过渡期时间为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期间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至第二个保本期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即自 2014年7月7日(含)至2014年7月28日(含)。其中,2014年7月7日(含)至2014年7月25日(含)为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2014 年7月28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第二个保本期的起始日,保本期为三年,第二个保本期自2014 年7月29日至2017年7月28日,如保本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延长上述日期安排,即本基金过渡期时间自2014年7月7日(含)起至2014年7月31日止(含)。其中,2014年7月7日(含)至2014年7月30日(含)为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2014 年7月3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第二个保本期的起始日,保本期为三年,第二个保本期自2014 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如保本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延长后的过渡期为19个工作日,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过渡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规定。 在过渡期申购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申购。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3日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第四十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元及以下,本基金银华100份额(基础份额)、银华稳进份额及银华锐进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4年7月22日,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银华锐进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银华稳进、银华锐进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稳进、银华锐进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以银华锐进份额为例,截至2014年7月22日,银华锐进份额过去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溢价率约为29.17%,折算后由于杠杆倍数的大幅降低,银华锐进份额的溢价率也可能会大幅减少。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锐进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由目前接近5倍杠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银华锐进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银华锐进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银华锐进份额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本基金银华稳进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银华稳进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银华稳进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银华100份额的情况,因此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银华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稳进、银华锐进和场内银华10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银华稳进份额与银华锐进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银华100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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