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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编号:2014-48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3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9,342,21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0.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3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3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名称: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账号:08*****538 五、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公司办公楼5楼 联系人:姜明霞 电话:0851-6301022 传真:0851-6302674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4-49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和7月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发布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对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的公告》。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15:00至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1日(星期一)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公司股东应正确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4年7月23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议题 1. 《关于更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靳宏荣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付贤民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更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胡北忠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张瑞彬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候选人简历详见刊登在2014年7月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关于更选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黄德斌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倪敏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刊登在2014年7月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选举董事和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累积投票制投票原则: 1. 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所选人数(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 2. 以所得选举票数较多并且所得选举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者当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得选举票数相同,无法确定当选人的,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对前述无法确定是否当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 3. 在选举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时,一并进行累积投票。 4.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5. 股东对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以及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三、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止2014年7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经理部。 (三)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4.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红梅 联系电话:0851--6302675 联系传真:0851-6302674 5. 其他事项: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733,投票简称:振华投票 2.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会议议案序号,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时,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则 1.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3)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六、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八、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照以下意愿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注: 以上议案均按照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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