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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4-07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阙文彬先生通知:其在2014年5月21日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恒康医疗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已于2014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阙文彬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额为317,604,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3%),其累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额为289,8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3%),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欣龙控股 股票代码:000955 公告编号:2014-025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7月18日海口遭受了"威马逊"超强台风袭击。受此次台风影响,公司海南基地部分生产线高压输电系统、电控系统、厂房、仓库、办公用房屋、办公车辆、部分在建工程以及存放于码头待发运货物和部分库存物资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公司水刺Ⅱ线、水刺新线将因此停产约两周时间,其他生产线将在本周内恢复生产。由于上述受损财产绝大部分公司已经投保,公司将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预计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的直接损失。 公司已采取相应措施,紧急处理灾后事项,努力争取尽早全面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2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7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子公司重庆市金科汇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重庆市涪陵区一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FL2014-03-30号",位于重庆市涪陵城区荔枝街道宏声大道,宗地面积189,5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9,086平方米 ,用地性质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75,800万元。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4-027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7月22日,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张政先生的通知:张政先生于2014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于2013年3月25日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公司2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9%)股权解除了质押。 截止本公告签发日,张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553,7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6%,股份性质为流通受限股份。累计质押107,8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28%,均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4-065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已于2014年7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1日 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之惠鑫B份额暂停交易的公告 因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A份额于2014年7月23日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并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B份额(场内简称:惠鑫B,代码:150161)将于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7月24日实施停牌,并于2014年7月25日复牌。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7月21日刊登了《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A折算方案的公告》及《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A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期间惠鑫B基金份额(150161)风险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4-033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金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浦集团")的通知,江苏金浦集团于2014年7月21日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26,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8%)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7月2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7月20日。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金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41,553,903股(全部为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6%,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累计为26,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8%;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的股份累计为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4%。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07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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