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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14-033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22日、2014年7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与本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天津裕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及《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钛业")增资扩股事项正在正常进行中。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不存在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已在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14年1-6月经营业绩与上述预计不存在差异。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非公开发行及西部钛业增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详细阅读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披露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风险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西部钛业增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一)非公开发行及西部钛业增资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1、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申报,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无法获得上述批准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则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由于无法进行而取消,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子公司西部钛业增资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如果无法获得批准,则西部钛业增资可能无法实施,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各细分行业的竞争格局各有不同,有的处于产能严重过剩,竞争日趋激烈态势,有的处于垄断竞争格局,但总体而言,中低端市场的竞争形势仍很严峻,高端市场准入门槛高,进入周期长,需求巨大。如公司不能持续增加对业务和资源的投入,促进业务的升级发展,公司经营业绩存在难以实现增长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有钛、钢、钨、钼、钽、铌、金、银、铂、钯等,原材料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比重在70%左右。虽然本公司根据原材料供应价格的波动相应调整销售价格,但本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产销模式,产品售价变动相比成本变动可能发生滞后,相关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会出现相应的波动情况。 (四)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各类产品市场价格受市场供需情况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化工、环保、军工、电力、航天、医药等领域,其需求与产业装备升级紧密相关,市场需求整体上呈现一定程度的周期性变动;如果未来原材料成本上涨,且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上涨速度低于原材料等生产成本的上涨速度,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2013年末、2012年末和201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4,480.45万元、24,175.51万元和27,717.9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58%、24.01%和24.74%,处于较高水平。如果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发生变化,将会因应收款项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因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一旦应收款项发生坏账,则会使公司经济利益蒙受损失。 2、存货金额较大风险 公司2013年末、2012年末和2011年末存货余额分别为53,183.44万元、44,139.36万元和46,168.6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72%、43.83%和41.21%。如果因市场销售不畅,造成原材料、产成品积压,会使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速度减慢,从而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故公司存在存货占用资金及存货跌价的风险。 (六)技术失密及信赖核心技术人员的风险 由于金属材料的生产工艺复杂、技术难度高,其研发和生产离不开核心技术人员。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以确保相关人员在岗及离岗后仍有保密义务和责任;同时,为了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发展战略,从科研经费、科研环境等方面入手,改善科研人员的研究开发条件,激发科技人员的事业进取心和成就荣誉感。但是如果核心技术人员离开公司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技术失密,使得同行业竞争对手得以迅速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工艺水平,削弱本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从而给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4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惠鑫A份额第一个开放日后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惠鑫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惠鑫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 1.4×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其中计算惠鑫A首个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其后惠鑫A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及提前公告的利差值重新调整惠鑫A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利差的取值范围从 0%(含)到 1%(含)。本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6个月内,惠鑫A份额适用的利差值为1%。鉴于2014年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3.00%,因此惠鑫A份额在第一个开放日后的约定年收益率为:1.4×3%+1%=5.20%。 风险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惠鑫A份额表现为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惠鑫A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时,本基金转换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4-047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十二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民委发[2012]199号)文,我公司被列入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继续享受国家有关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我公司继续享受国家有关民品企业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实行比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优惠政策。 公司于近日收到财政局拨付的2013年第四季度剩余部分贷款利差补贴合计579,200.00元(2013年第四季度贷款利差补贴共计6,807,168.80元,上季度收到6,227,968.8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笔政府补助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增加2014年第三季度的收益, 具体的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4-38 转债代码:110025 转债简称:国金转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新设三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3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川证监机构[2014]87号,以下简称"《批复》"),本公司获准在广东省广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和陕西省西安市各设立一家证券营业部。 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本公司将按照《批复》要求,尽快依法依规设立证券营业部并申领相关证照。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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