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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4-03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7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发出会议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回函9份,公司董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甲晶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4-03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敬请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重工”或“公司”)2014年7月2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在股份获赠到账日(2014年7月28日)前不要做证券账户的注销、证券账户的资料变更和股份转托管等操作,以免影响赠送股份的到账。获赠股份2014年7月29日可上市交易。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会议否决了《关于回购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资产未完成盈利承诺所对应股份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或者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并经审核,公司已确定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重工·起重”)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实施的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实施方案 1.送股数量:大连重工·起重补偿股份数量为167,901,933股。 2.股权登记日及到帐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定2014年7月25日为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8日为相应股份到账日(收市后到账),2014年7月29日可上市交易。 3.送股对象:依据上述第2条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大连重工·起重以外的其他股东,该等其他股东根据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大连重工·起重持有的股份数后公司的股本数量的比例,按照每10股送8.2184股(=167,901,933÷204,300,000×10)享有获赠股份(具体比例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定为准)。 4.业绩补偿股份过户方法: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的股份将直接计入获赠股东的证券账户。同时,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的股份计算以及涉及到的零碎股,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大连重工·起重以外的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以及每10股送8.2184股的比例计算其应获赠股份。公式为:股东的持股数量×8.2184÷10。 (2)按照上述步骤(1)计算的各股东获赠股份首先取整数,舍弃小数确定获赠股数。 (3)将按照步骤(1)中计算的各股东获赠股份的小数部分,按从大到小顺序降序排列。 (4)将按照步骤(3)已排序的股东从大到小各增加一股,直至将应赠送股份总数167,901,933股与按照步骤(2)取整数后已分配的股份合计数之差全部添加完毕。 (5)按照步骤(2)和(4)相加确定的股份数为各股东最终应分配的股份数量。 5.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税费: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所涉及到的印花税和过户手续费,全部由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二、预计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实施前后股本结构表 1.按股东情况分
2.按股份性质分
三、咨询办法 投资者如有涉及到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的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公司取得联系: 联 系 人:初永科、白士卿 联系电话:0411-86852802 传真号码:0411-86852222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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