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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14-023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于2014年7月11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设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徐红女士、蔡惠丽女士、燕飞先生、黄健先生、颉茂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黄健先生、颉茂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两名独立董事颉茂华先生、李力先生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徐红女士、蔡惠丽女士、燕飞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健先生、颉茂华先生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2、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3、同意提名徐红女士、蔡惠丽女士、燕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健先生、颉茂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昆仑信托合作为子公司债务担保的议案》 华业地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海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项目收益权转让合同》,通过设立“昆仑信托·大连海孚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大连海孚拟以人民币25,000万元转让大连华业玫瑰东方Ⅱ期项目价值30,250万元的项目收益权,华业地产将按照合同的约定于信托计划到期后,受让上述项目收益权。 为担保上述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履行,华业地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大连海孚项目收益权转让合同之抵押合同》,分别将所持深圳商业产权物业,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昆仑信托,并按合同约定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本公司两名独立董事颉茂华先生、李力先生同意上述议案。并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项目收益权转让方式进行融资。华业地产以自有物业抵押担保,是为保证本次融资合作顺利进行,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上述担保事项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4年8月8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报备文件: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债权并为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 红:女,1968年出生,硕士。2006年2月至今在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并于2007年12月26日至2013年8月22日兼任总经理。 蔡惠丽:女,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2000年至今在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9月至今在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燕 飞:男,1977年出生,硕士。 2005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0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2013年8月22日起任公司总经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 健:男,1975年出生,硕士,2012年至今在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颉茂华:男,1962年出生,硕士,2000年至今在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会计系主任。2011年7月至今在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14-024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海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0,250万元,截至公告日前,本公司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70,0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2015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业地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海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项目收益权转让合同》,通过设立“昆仑信托·大连海孚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大连海孚拟以人民币25,000万元转让大连华业玫瑰东方Ⅱ期项目价值30,250万元的项目收益权,华业地产将按照合同的约定于信托计划到期后,受让上述项目收益权。 为担保上述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履行,华业地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大连海孚项目收益权转让合同之抵押合同》,分别将所持深圳商业产权物业,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昆仑信托,并按合同约定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此笔担保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2015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公司名称:大连海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山村51号-1 法定代表人:王贵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3333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人就被担保债权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24个月。 3、担保金额:人民币30,25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需提供担保的公司有关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董事会认为,大连海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上述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731,397万元,占本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12%。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72,397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5.01%。 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除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14-025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2: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4日(星期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 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详见附件)。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8月7日 (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25 联系电话:(010)85710735 传 真:(010)85710505 联 系 人: 张雪梅 张天骄 (二)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 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签名(盖章): 5、受托人签名: 2、委托人身份证号: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持股数: 4、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议案个数:7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4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14-026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于2014年7月11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张焰先生主持了会议,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推荐,提名蒋丰青女士、张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剑聪先生为职工监事(各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监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焰,男,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2004年4月至今在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装修设计总监、公司监事。 蒋丰青,女,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2000年至今在华保宏实业(西藏)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4月至今在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 王剑聪,男,1976年出生。2003年至今在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综合开发部经理、职工监事。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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