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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4-032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计1.45亿元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公司使用 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铭德铝业使用 8,000万元,全资子公司铭恒金属使用 1,5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募集资金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 根据上述决议,2014年07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 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4年第29期B款(代码:4029BBXB) 2、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万元整 3、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4、产品期限:90天 (1)收益起计日:2014年07月30日 (2)产品到期日:2014年10月27日 5、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6、理财产品投资方向:(1)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2)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7、投资收益支付:(1)工商银行在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账户;(2)如果工商银行提前终止或客户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工商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或客户提前赎回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如有)划转至客户账户。 8、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管理费等):3.80% 9、公司与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3年第48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3年10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6)。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1月25日到期,购买该产品的3,500万募集资金已如期到账。 2、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3年第55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3年12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01月13日到期,购买该产品的4,000万募集资金已如期到账。 3、公司于2014年1月26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4年第4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1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03月10日到期,购买该产品的1,600万元募集资金已如期到账。 4、2014年03月13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4年第10期A款" 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3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04月28日到期,购买该产品的9,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如期到账。 5、2014年05月26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4年第20期A款" 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5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7月8日到期,购买该产品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如期到账。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7月23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41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3日接到实际控制人陈合林先生的通知:陈合林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75万股及高管锁定股884.25万股合计900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并于2014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2014年7月17日起,至质权人向中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1、陈合林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本次被质押股份合计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累计被质押股份合计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2、爱仕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8%;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为9,4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3%;3、陈文君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00万股,已质押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4、陈灵巧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00万股,已质押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 特此公告 。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伊立浦 公告编号:2014-058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 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846.3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7月2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3年6月20日,公司发起人股东立邦(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立邦香港”)、佛山市南海伊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南海伊林”)、佛山市南海伊拓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南海伊拓”)分别与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梧桐翔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立邦香港以其持有的公司25,000,000股转让予梧桐翔宇;南海伊林以其持有的公司7,426,312股转让予梧桐翔宇;南海伊拓以其持有的公司6,037,068股转让予梧桐翔宇(下称“本次交易”)。 2013年7月22日,立邦香港、南海伊林、南海伊拓分别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交易完成后,梧桐翔宇持有公司38,463,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 2013年7月2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梧桐翔宇承诺: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本次交易所购得的伊立浦38,463,380股股份。若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发生伊立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伊立浦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伊立浦。 2013年7月3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股东办理完成股份追加限售的公告》,股份性质变更后,梧桐翔宇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38,463,380股,均为因追加承诺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 上述股份均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梧桐翔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梧桐翔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7月2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846.3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6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编号: 2014-049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阶段性资金需求压力,2014年 7 月23日,公司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董秀琴、秦桂森和侯淑芬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借款的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交易对方概况
茂业商厦系商业城控股股东中兆投资的控股股东,故茂业商厦与商业城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茂业商厦截止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82,657万元,净资产461,766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443,044万元,净利润71,249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出借方: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借入方: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应乙方请求,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借款20000万人民币(小写:$200,000,000元),专项作为乙方的经营周转资金,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甲方可根据资金情况要乙方随时还款。 2、借款期限:自 2014年7月1日起至 2015 年3月 31日止。借款按年10%计收资金占用费,并按月于5日前支付(如市场同等资金占用费因政策等因素变动,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资金占用费)。 3、乙方保证 2015年3月31日到期后,于当日返还借款本金,并于当日结清未支付的资金占用费。 4、乙方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提前还款,如提前还款需提前十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资金占用费按实际借款天数结算。 5、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借款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 6、乙方保证如期足额还款(包括本、息),逾期,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还款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提前收回所有借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期限内的资金占用费(按逾期还款金额的10%/年),违约金按前述标准照计。 7、到期后如乙方希望继续延长借款期限,则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双方重新约定借款条件并签订下一期限的借款合同。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缓解公司阶段性资金压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无不利影响;借款利率的确定是以市场为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确定的,资金成本定价公允,不会损益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 年7月23日, 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3位关联董事钟鹏翼先生、王斌先生、张大吉先生回避表决,其他 6位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在进行事前审核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阶段性资金需求压力,借款用途合理;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借款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此我们同意本次借款事项。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了《借款协议》,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公司五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五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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