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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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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2014-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4-091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召集并于2014年7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7月23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4-092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电缆”)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最高额不超过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壹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金额为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壹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的2,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壹年。(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6月4日、2013年7月23日、2013年8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鉴于上述担保已到期或者即将到期,为满足远方电缆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同意对远方电缆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金额为 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的2,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同时,公司同意对远方电缆向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义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的3,12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壹年。远方电缆法人及股东陈培刚对本次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49%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对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电缆”)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丁蜀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最高额不超过4,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壹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金额为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6月4日、2013年7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鉴于上述担保已到期,为满足明珠电缆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同意对明珠电缆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丁蜀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最高额不超过4,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壹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金额为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壹年;同时,公司同意对明珠电缆向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林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壹年。明珠电缆法人及股东薛建英对本次签订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49%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对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新材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继续申请 2,4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期限为首次借款日至借款到期日后两年内。(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2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鉴于上述担保即将到期,为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的需要,公司同意对中超新材料(现为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继续申请 2,4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期限为首次借款日至借款到期日后两年内;同时,公司同意对中超新材料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效期为壹年。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审议的担保总额度控制在78,000万元之内,授权期限至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

此次担保事项超出上述授权范围。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

(1)名称: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兴市官林镇官丰路;

(3)成立日期:1992 年 11 月 14 日;

(4)法定代表人:陈培刚;

(5)注册资本:20,08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塑料粒子、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上引法无氧铜杆、桥架钢杆铁塔(含售后服务)、电缆盘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5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59,281,991.70 元,负债总额 387,720,459.21 元,净资产 271,561,532.49 元,营业收入 718,198,570.36 元,利润总额 51,476,402.02元,净利润 46,678,051.02 元;

截止2014 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48,580,584.15元,负债总额 370,525,784.13元,净资产 278,054,800.02元,营业收入113,181,670.29 元,利润总额7,639,138.27元,净利润6,493,267.53元。

远方电缆的资产负债率为57.13%。

2、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1)名称: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兴市官林镇工业 A 区 18#;

(3)成立日期:1997年1月13日;

(4)法定代表人:薛建英;

(5)注册资本:20,933.69 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塑料粒子、电缆用辅助材料、电缆用盘具、PVC 管材、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线缆生产所需设备、模具的制造、销售;铜、铝拉丝加工、销售;五金工具、低压电器、标准件、橡胶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 5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573,642,242.10 元,负债总额 295,166,304.43 元,净资产 278,475,937.67 元,营业收入 547,041,197.77 元,利润总额 47,176,087.80 元,净利润 42,993,220.51 元;

截止 2014 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570,583,036.69 元,负债总额 289,730,952.91 元,净资产 280,852,083.78 元,营业收入 104,360,947.85 元,利润总额 2,795,466.01 元,净利润 2,376,146.11 元;

明珠电缆的资产负债率为 50.78%。

3、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南京市高淳县东坝镇工业园区芜太路北侧;

(3)成立日期:2011年2月21日;

(4)法定代表人:陈友福;

(5)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电线电缆新材料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高分子材料、五金电器、输变电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 8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64,778,321.67元,负债总额 197,116,348.37元,净资产67,661,973.30元,营业收入237,334,108.06元,利润总额952,250.69元,净利润1,049,820.12元;

截止 2014 年3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02,707,151.37元,负债总额211,789,310.81元,净资产90,917,840.56元,营业收入66,476,006.93元,利润总额436,030.16元,净利润455,867.26元;

中超新材料的资产负债率为69.97%。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1)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分别为6,000万元、8,000万元、2,500万元、3,000万元、3120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限分别为2年、2年、2年、2年和1年;(2)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分别为4800万元、6,000万元、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限均为1年;(3)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分别为2,400万元、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限分别为首次借款日至借款到期日后两年内和1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24,120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79,702.15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23,020万元,占201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7.45%,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78,602.15万元,占 2013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49.49%。本次担保金额超出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审议的担保总额度78,000万元,需提交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4-093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7月23日在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7日下午3:00 至2014年8月8日下午3: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8月6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2014年8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对应申报价格,1.00 代表议案一,2.00 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元)
议案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 “中超电缆”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数量
362471买入1.00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数量
362471买入1.003股

5、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全部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全部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全部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对应委托价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7日下午3:00 至2014年8月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志娟;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4年8月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超电缆” (002471)股票 股,

拟参加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8日召开的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4年8月8日召开的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4年8月6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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