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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4-06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公告 2014-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3日接到股东谢建平、谢建强的通知,谢建平于2014年7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0.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谢建强于2014年7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9.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7月8日)起至本次减持后,累计减持2,06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 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其间任意30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均未超过1%;本次减持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股东谢建平、谢建强作为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董事及副总经理,均严格遵守了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2013年3月20日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股份;并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也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后,谢建平、谢建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降至5.90%、5.94%,均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3、 本次减持前谢建平和谢建强均无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先兴、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签署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计划在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7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9.83%。上述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6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在该减持计划内。 5、 公司将督促谢建平、谢建强及其他股东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 谢建平、谢建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情况的通知》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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