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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编号:临2014-040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7-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00(北京时间);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11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良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会议8人,独立董事杨有陆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会议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经大会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全体参会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以特别决议审议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持股5%以下参会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先生、姜黎女士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 3、《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凯文律股字【2014】A0222号)。 五、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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