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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4-04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7-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3、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民先生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7月23日----2014年7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15:00 至2014年7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7人,共计代表股份240,564,67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7478%。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239,961,32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613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603,34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34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52,450,94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718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傅剑律师、黄金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1-2项议案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投资建设年新增4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同意240,507,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761%)、反对5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2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2,393,4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21.7794%)、反对5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2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关于调整201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同意240,497,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722%)、反对6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261%)、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1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2,384,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21.7755%)、反对6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261%)、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1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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