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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4-03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 号文),本公司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由税务机关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现经永安市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同意对公司所属永安人造板厂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的中、高密度纤维板2014年3-5月已入库增值税按80%退还。本公司于2014年7月23日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5902037.79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笔退税款于收到时确认为公司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将对本公司2014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4-035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24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资产收益权转让贷款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乌鲁木齐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两家单位的3.48亿元应收账款资产及其资产收益权向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市黄河路支行申请资产收益权转让贷款 2亿元,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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