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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6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2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和独立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知晓本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映光电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福州”)为配合资金需求,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万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等申请不超过2.3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映光电拟为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授信期限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持有华映光电75%股权,华映光电持有华映福州61.73%股权,华映光电和华映福州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且华映福州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液晶模组之重要部件背光模组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液晶模组的配套公司,由华映光电进行担保是业务开展所必要的且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华映光电为华映福州提供的担保为连带保证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存款质押担保金额及期限将在上述范围内以银行核定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充裕公司的现金流,拟由控股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贷款提供方: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 委托贷款金额: 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委托贷款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最终利率以正式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为准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57号公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58号公告。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充分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并充分发挥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职能,经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做出修订,具体如下: 第七条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分别确定不同的年薪总额范围及基本年薪标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修订为: 第七条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分别确定不同的年薪总额范围及基本年薪标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如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上述两个职位的,则该高级管理人员之年薪总额范围及基本年薪依照上述标准累加。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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