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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5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7月22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4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海林、张艺林、于清池、常静、陈宏哲、白静、毛惠清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冯儒、方天亮因公出差在外地,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8月30日届满三年,公司已于2014年7月1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 经审议,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于清池先生、常静女士、冯儒先生、陈宏哲先生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方天亮先生、王垚女士、孙令玲女士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董事候选人的条件;各位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禁止性条件。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切实可行,符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津贴标准按照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同时,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2014年7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是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以下内容的修改: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披露于2014年7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七十八条及第八十六条内容的修改,具体内容披露于2014年7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披露于2014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海林先生简历 张海林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为2011年8月31日至2014年8月30日。张海林先生1990年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园林专业,1990 年至1992 年任职于广州市绿化公司,1993年以来,先后创立了三亚大兴实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2002 年创立公司前身三亚瑞泽。张海林先生系海南省第五届政协委员、三亚市第五届政协常委、海南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海南省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三亚市企业家协会执行会长、三亚市中小企业联合会会长、三亚市总商会(工商联)副会长、三亚首届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除任本公司董事长以外张海林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张海林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活灵先生的配偶的弟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张艺林先生的哥哥,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66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1.67%,目前处于质押、冻结股份总数3,688万股,不存在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张艺林先生简历 张艺林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任期为2011 年8 月31 日至2014 年8 月30 日,并兼任三亚润泽执行董事。张艺林先生1995 年毕业于海南大学园林工程专业,1993 年以来,先后创立了三亚大兴实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康美热作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三亚康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2002 年创立公司前身三亚瑞泽。张艺林先生系海南省质量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海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除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外张艺林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张艺林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活灵先生的配偶的弟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海林先生的弟弟,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艺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5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0.02%,目前处于质押、冻结股份总数1,844万股,不存在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于清池先生简历 于清池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为2011 年8 月31日至2014年8月30日。于清池先生1989 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管理专业,1989 年至1991 年任职于国家建材局北京新材房地产公司,1991 年至1996 年任海南中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1997 年至2001 年任三亚经纬大酒店财务总监,2001 年至2002 年任国基海南房地产总公司财务总监,2002 年加入公司前身三亚瑞泽,任财务总监。除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以外于清池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于清池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清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23%,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 常静女士简历 常静女士:1954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为2011 年8 月31 日至2014 年8 月30 日。常静女士1985 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1976 年至1996 年历任长沙船舶厂财务科科长、工会副主席、副厂长等职务,1996 年至1999 年任长沙新盟实业副总经理,1999 年至2006 年任长沙经阁集团总经理,2006 年至2008 年任海南华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除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以外常静女士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常静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常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37%,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冯儒先生简历 冯儒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任期为2011 年8 月31 日至2014 年8 月30 日。冯儒先生1981 年毕业于广东省政法学校,1986 年至1988 年就读于中山大学法学专业,1981 年至1983年任职于佛山地区公安处,1983 年至2008 年先后任职于江门市公安局、江门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和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2008 年5月份起为自由职业者。除任本公司董事以外冯儒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冯儒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陈宏哲先生简历 陈宏哲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为2012 年10月11 日至2014 年8 月30 日。陈宏哲先生1990年毕业于同济大学,1990年至1997年任金山石油化工建筑公司中试室副主任,1997年至2002年任嘉华集团嘉富砼公司副总工程师,2002年至2004年任嘉华集团嘉建砼公司品质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马钢嘉华砼公司副总经理,2008至2012年任嘉华集团嘉申砼公司总经理,2012年9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除上述任职以外陈宏哲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宏哲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宏哲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37%,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方天亮先生简历 方天亮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金融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11 年8 月31 日至2014 年8 月30 日。方天亮先生2008年获武汉大学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1992年至1999年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1999年至2002年任侨兴集团财务经理,2002年至2008年任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至今任广东金融学院教师会计系教师,在企业理论和金融经济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方天亮先生于2013年10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方天亮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方天亮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王垚女士简历 王垚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王垚女士2007年毕业于海南大学并获得海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任北京今日世纪图文中心会计,2007年7月至今任三亚学院教师。除此之外,王垚女士自2008年5月至今任海南邦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垚女士于2013年12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垚女士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垚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孙令玲女士简历 孙令玲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孙令玲女士1995年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1995年7月至2010年9月任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教师,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三亚海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11年10月至今任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孙令玲女士于2013年12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孙令玲女士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孙令玲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5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4年7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2014年7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壮旭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杨壮旭先生主持,共有5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8月30日届满三年,公司已于2014年7月1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张海林先生提名杨壮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冯活灵先生提名陈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张艺林先生提名高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合规。经审查,上述3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关于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禁止性条件。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1.杨壮旭先生简历 杨壮旭先生:1953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为2011 年8 月31 日至2014 年8 月30日。杨壮旭先生1985 年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1986 年至1993 年任海南省农垦中专及电大讲师、1993 年至2008 年历任海南省农垦三亚金城实业开发总公司秘书、海南大东海集团有限公司总办副总经理、三亚迈迪创建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兼董事会秘书、三亚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8 年加入公司前身三亚瑞泽,股份公司设立后,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除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以外杨壮旭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杨壮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45%,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高旭女士简历 高旭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任期为2011 年8 月31日至2014 年8 月30日。高旭女士1998 年7 月毕业于沈阳农业大学植保系动植物检疫专业,毕业后先后在沈阳金方舟电脑公司、辽阳三丁广告公司、辽宁三耳兔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3 年5月进入公司工作,先后任办公室文员、生产调度、调度长、副站长职务,自2008年2 月至今任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经理。除任本公司监事以外高旭女士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旭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8.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39%,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陈国文先生简历 陈国文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任期为2011 年8 月31 日至2014 年8 月30日。陈国文先生1993 年起先后任职于阳江市汽车维修厂、深圳市永大佳实业公司,从事设备维护及泵送管理工作,2003 年加入公司前身三亚瑞泽,历任站长助理、副站长、设备管理部副部长。除任本公司监事以外陈国文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国文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5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决定于2014年8月12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2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1日-2014年8月12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15:00-2014年8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7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代其行使表决权,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 1.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审议《关于选举张海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2审议《关于选举张艺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3审议《关于选举于清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4审议《关于选举常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5审议《关于选举陈宏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6审议《关于选举冯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人数之积为累积投票权数总额(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 6 的乘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投票权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1.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审议《关于选举方天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2审议《关于选举王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3审议《关于选举孙令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独立董事的人数之积为累积投票权数总额(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 3 的乘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投票权数总额下自主分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 2.1审议《关于选举杨壮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2审议《关于选举高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3审议《关于选举陈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人数之积为累积投票权数总额(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 3的乘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投票权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3、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关于修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会方法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4年8月8日至11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到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传真及信函登记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6; 2.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瑞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如议案 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①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②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1 选举非独立董事 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议案1.2 选举独立董事 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2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登记地址: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 (二)联 系 人:冯益贵 (三)邮政编码:572011 (四)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五)传 真:0898-88710266 (六)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4年8月12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议案1、议案2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实行普通投票制,请股东在选定项目下打“√”。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4年8月7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5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14年8月30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 年7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推举吴坚文先生和廖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上述两名监事将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上述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吴坚文先生简历 吴坚文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任期为2011 年8 月31 日至2014 年8 月30日。吴坚文先生于 2001 年12 月到2003 年7 月先后在浙江省金华市雷训 3 团、福建省厦门市 91458 部队 76 分队服役,退役后至 2005 年 12 月,在三亚荔枝沟新亚石场工作,2006 年进入三亚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担任出纳员职务,2008 年 8 月三亚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改制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本部出纳职务,2009 年 12 月至今任监事兼物流部部长职务。除任本公司监事以外吴坚文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吴坚文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廖天先生简历 廖天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兼本部实验室副主任,任期为2011 年8 月31 日至2014 年8 月30日。廖天先生于 2003 年毕业后进入三亚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材料员、中控员、实验室技术员、技术组长等职务,2005 年8 月至 2006 年 2月担任实验室主任助理,后至今担任实验室副主任,主管实验室生产配比、原材料、工地服务、外加剂复配等工作,2008 年 8 月三亚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改制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本部实验室副主任。除任本公司监事以外廖天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廖天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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