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4-3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国有法人股东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购回交易,截至报告期末,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持股8,677,706,比例2.9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未持有公司股份。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世界经济仍在底部徘徊,国内经济增速继续放缓,公司面对出口需求不旺,市场竞争更趋激烈的经营形势,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继续围绕“存量做强,增量做大”的战略目标,推动主营业务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积极开拓市场,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2,289.24万元,同比下降11.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7.12万元,同比下降32.18%;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化工原料贸易业务规模的下降;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期间费用增加及投资收益减少导致。 液晶显示:全球液晶显示产业延续了2013年客户需求尤其黑白液晶客户需求不足,价格战非常激烈的态势。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助力、政府补助资金支持以及公司一直坚持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中高端产品所占比重,努力推动TFT液晶等高端产品销售,本报告期内液晶材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13年同期有较为显著的增长;通过加强对客户的走访和技术交流,保证对客户需求快速反应,TFT液晶的销量同比增长较快。公司还荣获第二届中国电子博览会“PSVA-TFT用液晶材料创新产品与应用奖”。此外,扩产TFT-LCD液晶显示材料项目于2013年11月建成,现运行情况良好。 生物医药:由于欧洲、北美市场疲软导致D-核糖需求未能达到预期持续增长,以及市场竞争激烈,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D-核糖销量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市场营销和研发的投入,在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加强质量管理等方面精益求精,经营成本增加较快。报告期内,D-核糖产糖率和提取收率继续提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D-核糖单位生产成本较2013年下降约15%,同时公司还取得了治疗癌症特效药卡培他滨关键中间体D-核糖的重点新产品证书,并通过了BRC年度A级复审。此外,公司自年初逐步启动以“力博士D-核糖冲剂”为核心产品的D-核糖系列终端产品的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开拓中老年、运动员等特定细分市场。 医疗服务:报告期内,丹东市第一医院通过优化业务及管理流程,整合医疗资源,加强内涵建设,着力发展重点专科、特色专科,打造新的药品物流供应模式,大力推进国际医疗部等高端、延伸医疗服务建设,同时加大员工绩效激励、努力提高运营效益。医疗收入、药品收入、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等经济指标,以及门诊量、手术例数、出院人数等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同比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目前丹东市第一医院仍为事业单位法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该医院在完全改制成为公司制法人前存在无法向本公司进行分红的风险。此外,公司在与丹东医院合作合同中有如下条款:“因遇与国家重大卫生政策相抵触,导致诚志股份与丹东市人民政府的合作无法实施,丹东市人民政府将以经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对诚志股份持有的丹东市第一医院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基准日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在医院的投资权益可以得到保障。未来公司将继续把医疗服务产业作为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但承诺今后不再投资于非营利性医院。 相关贸易:在运营方面努力调整业务结构,积极开拓收益率相对较高的新客户和新项目,努力降低各项费用支出,加快资金周转;同时在内控管理方面继续扎扎实实做好经营风险防范,加强货物交接及货权监管等措施,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稳步增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新增2家,即2014年04月17日投资设立的珲春瀚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2014年05月13日投资设立的珲春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珲春瀚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启迪(江西)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诚志通持有80%股权,启迪(江西)持有20%股权;珲春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珲春瀚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龙大伟 2014年7月3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