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4年7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5版)

②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⑤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① 股权登记日持有科陆电子股票的投资者,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121买入100.00 元1 股

② 如某股东对议案4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同意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121买入4.00元2股
362121买入100.00 元1股

2、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传真:0755-26719679

联系人:黄幼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回执和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14年8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 期: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议案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议案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4《关于对深圳市科陆变频器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议案5《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7.1发行规模    
7.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7.3债券期限    
7.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7.5发行方式    
7.6发行对象    
7.7募集资金的用途    
7.8发行债券的上市    
7.9本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议案10《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回避票,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详细情况如下:

一、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经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2012年6月12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目前,第二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尚未完成,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满,公司拟继续推进公司债的发行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其中,第一期公司债券已发行2.8亿元,第二期公司债券拟发行2亿元)。

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公司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3、债券期限

公司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认,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在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6、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拟面向持有债券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9、本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为确保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网上网下发行比例、是否涉及回售或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授权董事会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5、授权董事会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比例。

7、若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8、授权董事会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五、公司关于本次债券发行后现金分红政策、相应的安排及董事会的说明;

根据证监会于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就利润分配政策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目前执行如下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遵守如下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分红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机构对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6)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程序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当多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对现金分红预案的意见,做好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3、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7)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董事会的说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上述利润分配政策。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明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事项:

一、全体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中的“科陆变频器扩产建设项目”与“科陆洲智能、网络电表生产建设项目”承诺投入的剩余募集资金,是基于当前所处行业变化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整合公司智能电网产业资源、避免内部重复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发展规划。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二、全体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科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进行调整,是为了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4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689,645,259.88594,777,513.6415.95%
营业利润49,459,194.7255,095,469.33-10.23%
利润总额63,307,263.7465,495,615.68-3.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606,600.4253,716,877.465.38%
基本每股收益(元)0.14150.13544.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3%4.15%-0.02%
 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初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3,497,698,022.772,954,936,267.451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06,327,106.571,331,440,644.985.62%
股本400,840,000.00396,690,000.00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513.364.46%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2:上述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所有者权益、每股净资产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保持稳定,各项业务持续深入推进,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9,645,259.8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606,600.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38%。201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15.95%,主要由于本期公司交付确认的合同额同比大幅增长;同时在公司现有销售基本稳定的状态下,公司加大了对新产品市场及研发的前期投入,故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低于营业收入的增幅。

2、财务状况说明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497,698,022.77元,比年初增长18.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06,327,106.57元,比年初增长5.62%。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发布的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的幅度为0%-30%,预计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约5,371.69万元~6,983.20万元。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期货营业部生存状况调查
   第A006版:聚焦IPO征途风险防范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评 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专 题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数 据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