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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8版) 网址:www.i618.com.cn (86)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六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电话:0755-33331188 传真:0755-33329815 统一客服电话:4006543218 公司网站地址:www.tyzq.com.cn (8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027)87618882/(028) 86711410 传真:(027)87618863 公司网站:www.tfzq.com (8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徐美云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2293 网址:www.gsstock.com (8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9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 (9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客服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9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93)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9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 张茹 联系电话: 021-58870011 传真: 021-68596916 网址: www.ehowbuy.com (9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黄恒 联系电话:010-58568062 传真:010-58568062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9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常春艳 联系电话:0755-82721122 传真:0755-82029055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9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3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8)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人代表: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571-2882935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范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 经办律师:秦悦民、傅轶 电话:021-68818100 传真:021-68816880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叶尔甸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刘莉 四、基金的名称 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于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为投资者寻求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40%-95%,为了满足投资者赎回要求,基金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55%。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大成基金自行开发的投资管理流程,采用“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自下而上”精选股票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的股票,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的资本增值。 本基金股票投资流程如下图所示: ■ (1)资产配置 根据宏观经济指标、市场价值指标、投资者气氛指标、盈利预测指标、证券市场流动性指标等相关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股票、债券的风险和收益率进行预测。利用情景分析对上述预测进行分析,确定股票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 (2)行业配置 本基金通过定性定量的方法确定行业配置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变化及行业结构调整的分析判断,确定行业配置比例。 确定行业配置的主要依据为:根据竞争优势分析,确定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和比较竞争优势的行业范围。根据多因素模型分析确定每个行业的内在价值,以及行业价格向内在价值回归的速度,结合均值方差分析确定行业配置比例范围。 行业配置的主要步骤为: ①通过以下分析,确定行业相对投资价值 对全球、地区、国内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环境进行分析,判断行业或产品的增长前景(全球观念下,行业景气趋势分析) 宏观经济周期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宏观分析) 优势行业的发展模式分析(评价商业模式) 该行业财务状况分析(财务稳健性分析) ②根据多因素模型分析,确定行业配置比例范围 利用多因素模型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价值变量、增长变量、盈利变量、动量变量等多种因素指标的定量分析,确定每个行业的内在价值,以及行业价格向内在价值回归的速度,利用结合均值方差分析有效边界确定行业配置比例范围。 分析模式可以分为三步: 第一步利用长期模型估计每个行业和影响其基本因素的长期依赖关系,同时估计行业价值与其内在价值的偏离程度,这里我们利用DDM模型作为估计行业内在价值的框架模型。 第二步结合经验和实证分析结论,对不同行业设定不同的影响因素。利用短期动态模型分析每个行业价值向其内在价值回归的速度和各行业收益率的预测水平。 第三步利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优势行业,结合均值-方差分析确定行业投资组合比例范围。 (3)个股选择 ①首先对股票市值大小进行排序,挑选出符合基金投资规模和流动性需要的股票,作为模型的基础股票库。 ②对股票投资价值和股票预期收益增长性进行定量分析与评分筛选: 通过选取与股价变动有较强相关性的每股预期收益增长率、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P/S)、流通市值等基本因素和技术因素为指标,对基础股票库中各行业股票的投资价值和预期收益增长性进行定量分析与评分筛选,在剔除掉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非经常性收益等方式实现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个股后,组成股票备选库(本基金将新股申购作为一个特殊资产类看待,单独管理)。 ③通过商业评估、公司评估、价值评估、盈利预测和市场表现对备选股票库上市公司进行综合比较,按照比较后的优先顺序,在备选股票库中寻找价格合理、基本面良好、具有一定上涨空间的股票。 (4)构建执行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按以下步骤建立投资组合: ①对当前的投资策略进行分析评估; ②基于“自上而下”进行的资产配置与行业配置,基于“自下而上”选择的股票,结合基金经理自身的研究分析,构建、执行投资组合。 本基金为风险收益中等偏高的基金产品,充分重视对债券的投资。债券投资时,将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的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影响,利用债券定价模型对债券价格进行分析,确定债券投资品种。基金经理统一负责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比例,并结合资金量及流动性要求提出债券投资执行方案。 (5)业绩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部运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模型,对投资组合的风险构成进行度量预测分析。基金经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以及对基金投资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自2011年1月1日起,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使用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新华富时中国A600指数×75%+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75%+中国债券总指数×25%”。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于本基金采取积极的投资管理、主动的行业配置,使得本基金成为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中等偏高的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成长型基金,高于价值型基金、指数型基金、纯债券基金和国债。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截至2014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国平安股票发行主体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和2013年10月14日发布的公告,该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 2,555 万元,并处以人民币 5,110 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 3 个月。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中国平安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其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12月15日),至2014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投资业绩以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大成精选增值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12月15日至2014年3月31日) ■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2011年1月1日起,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使用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新华富时中国A600指数×75%+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75%+中国债券总指数×25%”。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2011年1月1日起,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使用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新华富时中国A600指数×75%+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75%+中国债券总指数×25%”。 十四、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 (7)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与基金运作相关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1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率依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在申购基金时从申购金额中收取,不列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申购费用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5%。具体费率如下: ■ 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的75%作为注册登记费,剩余25%归基金资产所有。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后的余额,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3、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证券交易所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交易日(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和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份数 4、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2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个人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所获增值部分免税,机构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所获增值部分应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4年1月30日公布的《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2期》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4、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5、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6、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披露了2013年12月156日至2014年6月15日的公告。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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