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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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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7TitlePh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图1:全国出栏肉猪平均价格(元/公斤)
图2:全国小麦现货均价(元/吨)
图3:郑州玉米现货价(元/吨,新国标三等)
图4:全国豆粕价格走势(元/吨)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2014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总体可以概括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稳中有进,转型升级势头良好”(国家统计局就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初步核算结果为,2014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26.90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4%,比2013年全年的增长速度有所下降。

  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7.4%,二季度增长7.5%,经济增长速度企稳。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98万亿元,同比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12.39万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12.54万亿元,增长8.0%。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0%。

  (二)畜牧行业运行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4年上半年,猪牛羊禽肉产量4003万吨,同比增长1.7%,其中猪肉产量2705万吨,增长3.0%。

  受到供应量增加、需求疲软等宏观因素的影响,2014年上半年,我国养猪行业经历了罕见的长时间、大幅度亏损。搜猪网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全国自繁自养头均的盈利情况,仅第一周头均盈利26元,之后就进入长达半年之久的全行业亏损。

  搜猪网数据显示,2014年1-6月份,全国出栏肉猪平均价格11.71元/公斤,比上年同期下降13.8%;自繁自养头均亏损216元,上年同期为亏损50元。

  面对行业性的生猪价格低迷,公司在继续完成既定的建设项目的同时,通过持续创新、优化管理,继续巩固公司的成本优势。

  2014年1-6月份,公司实现生猪销售85.65万头,同比增长69.50%;实现营业收入10.78亿元,同比增长43.97%;2014年上半年生猪价格同比大幅度下跌,本期净利润为亏损8,046万元,上年同期盈利7,558万元。

  (三)生猪行情简要回顾

  根据搜猪网数据,进入2014年之后,猪价总体呈现低迷的走势。尤其是2014年春节后,猪价出现了罕见的持续、深幅下跌,在3月、4月份达到最低点,全国均价一度跌破10元/公斤,接近2010年的最低点。由于近几年以来,玉米、豆粕等大宗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2014年上半年养猪行业的亏损情况较2010年上半年更加严重。

  进入5月份之后,全国范围的生猪价格出现明显回升,最后稳定在12-13元/公斤的区间。

  图1:全国出栏肉猪平均价格(元/公斤)

  ■

  (四)主要原料行情回顾

  (1)小麦

  相比于2013年上半年小麦价格较为平稳的走势,2014年上半年,小麦现货价格总体呈现下跌走势。从5月末开始,部分产区新麦开始上市,现货价格走低;随后各主产区陆续启动托市收购,价格快速回升。

  图2:全国小麦现货均价(元/吨)

  ■

  (2)玉米

  2014年上半年,国内玉米价格走势总体可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一月初至二月中旬:国内玉米交易整体清淡,玉米价格弱势下行;

  第二阶段:二月中旬至四月中旬:玉米需求整体偏弱,政策提振国内玉米价格整体震荡上行。

  第三阶段:四月中旬至六月末:市场刚需不减,玉米价格连续上涨。

  图3:郑州玉米现货价(元/吨,新国标三等)

  ■

  (3)豆粕

  2014年上半年豆粕价格总体呈现“N”型走势,价格区间为3600-4000元/吨。2014年春节后由于库存较高以及需求疲弱,豆粕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3月中旬后,豆类价格普遍反弹,尤其是5月份之后的猪价反弹强化了这一趋势。5月底之后,由于美国农业部的利空报告,加之下游需求持续疲弱,豆粕价格重新进入下跌通道。

  图4:全国豆粕价格走势(元/吨)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唐河牧原、扶沟牧原2家全资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7月25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7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过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保荐意见和独立意见。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变更为邓州市都司镇姚李村。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保荐意见和独立意见。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秦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秦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曹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曹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治年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常务副总经理曹治年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华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华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滑县设立子公司并与滑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建设生猪养殖项目的议案》。

  同意在滑县设立子公司并与滑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建设生猪养殖项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滑县设立子公司并与滑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建设生猪养殖项目的公告》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8月15日下午14:00在内乡县灌涨镇公司商圣苑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2014年7月31日刊登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7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褚柯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4年7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详细内容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8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0号文批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牧原食品”、“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6,050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3,0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22,1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4,278,836.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821,163.14元,已经中兴华验字(2014)第HN-00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4年2月21日,牧原股份、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邓州牧原”)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1,607.4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5,890.19万元,其中利息102.73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4.97%)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65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1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12个月计算)。公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三)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亦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牧原股份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牧原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牧原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牧原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0号文批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牧原食品”、“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6,050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3,0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7元/股。截至2014年1月22日,募集资金总额722,1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4,278,836.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821,163.14元,已经中兴华验字(2014)第HN-0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2014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607.4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5,890.19万元,其中利息102.7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牧原股份、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邓州牧原”)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于2014年2月2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牧原股份、邓州牧原已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方式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截止2014年6月30日止,专户余额为25,890.19万元。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执行。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2.73万元(其中2014年利息收入102.7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0万元(其中2014年手续费0.00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发行费用612.82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见附表1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牧原食品”、“公司”)于 201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0号文批准,牧原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6,050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3,0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7元/股,截至2014年1月22日,募集资金总额722,1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4,278,836.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821,163.14元,已经中兴华验字(2014)第HN-00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2011年2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8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本项目以建设年出栏生猪80万头养殖场为核心,配套建设饲料厂和沼气发电及环境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生猪养殖场2个,包括陶营养殖场和九龙养殖场,实现年出栏二元种猪64,500头、商品猪718,450头、纯种公猪650头、退役种猪16,400头,年出栏生猪共计800,000头。

  2、新建饲料厂2个,年产饲料40万吨。

  本项目在陶营乡建设年产25万吨饲料厂,主体建筑包括厂区内主车间和11只钢板筒仓;在九龙乡建设年产15万吨饲料厂,主体建筑包括厂区内主车间和7只钢板筒仓。

  3、新建沼气发电和环境治理工程,在陶营养殖场和九龙养殖场各建设治污区6个,年产沼气总量为63万立方米,年发电总量为45.36万度。

  公司拟将“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8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中陶营养殖场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变更至邓州市都司镇姚李村,其它项目不变。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8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项目分为陶营和九龙2个养殖场,实现年出栏二元种猪64,500头、商品猪718,450头、纯种公猪650头、退役种猪16,400头,年出栏生猪共计800,000头;2个饲料厂,年产饲料40万吨;沼气发电工程和环境治理工程。

  该项目目前情况如下:

  1、新建2个饲料厂已基本建成;九龙养殖场形成年出栏25万头生猪养殖规模,已投产,陶营养殖场15万头生猪养殖规模正在建设中;九龙养殖场对应沼气发电和环境治理工程已建成投产,陶营养殖场对应沼气发电和环境治理工程在建。

  2、由于邓州市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陶营养殖场未建设的土地不能继续进行养殖场建设。

  3、公司计划将陶营养殖场部分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到都司镇姚李村,该实施地点距离陶营养殖场近,并且已取得邓州市发改委备案确认书、河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文件,便于项目尽快建设产生效益。

  (二)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及影响

  1、本次公司拟“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8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方式也无变化,对项目实施进度无重大影响;

  2、本次变更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经公司审慎分析、反复研究,充分论证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变更部分项目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市场需求、技术方案、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经济效益预测仍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对募投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且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仅涉及地点的变更,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更有利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牧原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点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招商证券对牧原股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5、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姚李分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秦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曹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治年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王华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秦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同意聘任曹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同意聘任王华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同意聘任常务副总经理曹治年先生兼任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秦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考察,曹芳女士自2009年2月至今在本公司证券部工作,曹芳女士熟悉公司及本行业状况,同时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证券、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具备处理信息披露事务的专业知识,并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秦军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水田村,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74360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5239559

  邮箱:qinjun@muyuanfoods.com

  曹芳女士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水田村,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74360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5239559

  邮箱:caofang@muyuanfoods.com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秦军先生的个人简历:

  秦军,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具有深证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于企业融资总部、风险监管总部、研究所等部门。2012年11月至今在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华同先生的个人简历:

  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先后任方城县乡团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干事、团县委书记,内乡县委党校副校长,内乡县师岗镇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中共内乡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内乡县王店镇党委书记,内乡县灌涨镇党委书记,河南宝天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书记、副局长,河南宝天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2011年10月辞去公职,2011年11月至今任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

  王华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曹芳女士的个人简历:

  曹芳,女,汉族,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9年2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2013年7月取得深证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3-4A-362)。 其任职资格符合《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曹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滑县设立

  子公司并与滑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

  建设生猪养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在滑县设立滑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滑县牧原”),拟与滑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建设年出栏4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公司拟任石生营先生为滑县牧原法定代表人。

  为充分发挥滑县的地理、粮食优势,促进滑县牧原的发展,扩大公司发展规模,公司将在滑县建设年出栏40万头的生猪养殖项目及年产36万吨饲料加工厂。项目将在滑县所辖乡镇分期、分批,合理规划建设多个生猪养殖场,具体建设规模及养殖场面积由土地条件决定。该项目采用分期、分批方式,预计5年左右建成。项目总投资约3.9亿元,达产期预计为5年,5年后预计出栏生猪40万头。

  同时,为保证项目的顺利、高效地实施,由滑县牧原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有关机构和人员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审慎选择项目实施地点;办理土地租赁相关事项;与滑县当地政府洽谈、签订、执行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筹资方案、筹资方式、筹资规模和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对投资计划作适当调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滑县设立子公司并与滑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建设生猪养殖项目的议案》,同意在滑县成立子公司,并与滑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建设年出栏4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及饲料加工项目,协议具体内容将在签署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4年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滑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滑县南六环北侧水厂路东侧

  (4)拟定经营范围:生猪养殖及销售、饲料加工及销售、养殖技术的服务推广。(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滑县牧原在建设年出栏4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的基础上,与滑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将在签署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养殖规模的扩大和经营实力的不断提升,公司将进一步打造集饲料加工、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为一体的自育自繁自养大规模一体化生猪产业链。滑县为河南省第一产粮大县,有“豫北粮仓”之称。在滑县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当地区位优势,扩大生产规模,推广大规模一体化饲养模式,获取规模经济效益。

  公司在滑县成立全资子公司后,将由滑县牧原全面负责生猪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与滑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建设年出栏4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同时建设年产36万吨饲料厂,有助于项目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实现业务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效益最大化。

  生猪养殖项目受原材料价格、生猪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较大。同时,公司在新的区域开展工作,需要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滑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滑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及建设生猪养殖项目,是公司向外扩展养殖规模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区域进行专业化分工经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同意在滑县设立子公司并与滑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建设生猪养殖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定于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4年8月14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8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7日(星期四)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乡县灌涨镇公司商圣苑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 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保荐机构代表等。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议案为: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4.97%)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该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4年7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4年8月12日8:30—16: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714”。

  2、投票简称:“牧原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牧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 栏目,按照“深圳证券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说明”办理证书。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 年8月14日 15:00 至 2014 年8月15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联系人:秦军

  电 话:0377-65239559

  传 真:0377-65239559

  邮 编:474360

  电子邮箱:myzqb@mu-yuan.com

  2、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特别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项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或“公司”)于2014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4年5月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委托理财工作,授权曹治年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南阳分行签订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于2014年7月28日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天天快车2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码B140C016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天天快车2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码B140C0160)。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型。

  3、理财产品期限:无名义存续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4、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6、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于现金、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人民币利率掉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应收债权、债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特定资产收(受)益权、票据类资产、委托债权等等投资工具。

  7、投资收益:在扣除产品销售、托管费用后,通过综合测算,当前产品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为2.8%,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8、理财产品的赎回:本理财产品按份额赎回,赎回份额为100万份的整倍数;投资者赎回成功后,赎回资金中本金部分即时到账;收益部分在赎回成功后的下一工作日到账,赎回日至资金到帐日之间不计收益。投资者每次赎回本金=其赎回份额×单位净值(1元/份)。

  9、投资风险

  (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工具的回报。如果投资资产中的投资工具发生违约事件,使得产品到期时所投资工具的出售收入或投资收入等可能不足以支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收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体或借款主体的追索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担一定投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如出现本产品说明中所约定的巨额赎回情况,有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而不能及时赎回。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5)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7)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或赎回时,债券发行人或融资主体延期付款或其它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则产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10、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法定代表人:徐书礼

  注册地址:南阳市中州路109号

  通讯地址:南阳市中州路109号

  联系方式:0377-61628299

  11、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制定《投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决策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银行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与中信银行签订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使用人民币2800万元购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天天快车2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码B140C01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4-043《牧原食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可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4亿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详情见2014年4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详情见2014年4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七、交易审批权限

  本次交易的额度未超过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意见;

  4、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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