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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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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8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30日下午2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远西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经审议,同意提名范志全先生、汪洋先生、叶远东先生、李卫社先生、曾嵘女士、叶嘉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红兵先生、王全胜先生、杜庆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人/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叶远西、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将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33元/股调整为20.18元/股。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于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志全:男,196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CIOB)会员。现任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综合科学研究院院长。入职公司以来,先后荣获“深圳市先进生产者”、“深圳市优秀项目经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项目经理”、“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深圳企业新纪录企业家特别贡献奖”等荣誉。范志全先生通过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60万股,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洋:男,1976年4月出生,清华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CIOB)会员。现任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入职公司以来,历任深圳广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汪洋先生通过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60万股,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远东:男,195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CIOB)会员。现任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工程中心总经理。入职公司以来,历任公司项目经理、采购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长沙分公司总经理等职。曾荣获“深圳市优秀项目经理”、“全国诚信建设先进人物”、“深圳市双爱双评优秀经理(厂长)”、 “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叶远东先生通过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945.6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之兄、董事候选人叶嘉许之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卫社,男,197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全国杰出中青年室内建筑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CIOB)会员,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专家,深圳市施工工艺标准评审专家。现任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曾荣获“亚太区室内设计大赛优秀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室内设计大赛优秀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等荣誉。李卫社先生通过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4万股,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嵘:女, 197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现任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益民支行行长、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监事等职。曾荣获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先进工作者”、 “优秀管理者”、“先进党员”、“十佳支行行长”、“广东省总工会2009年南粤女职工之友”、“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深圳市优秀党员”等荣誉。曾嵘女士通过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2万股,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嘉许:男,1987年11月,大专学历。现任深圳广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深圳市东和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叶嘉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3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的侄子、董事候选人叶远东先生之子,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红兵:男,1961年12月出生,硕士、复旦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现任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麦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先后担任南京市农业银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财务总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行长、上海市驻深圳企业家协会会长、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曾荣获全国金融劳动模范和全国优秀银行行长称号。王红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全胜:男,1968年10月出生,博士,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营销与电子商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全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杜庆山:男,1957年9月出生,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深圳市汉达英诺创新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深圳市科工贸信委科技发展处处长等职。杜庆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9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30日下午3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7月2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王宏坤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拟提名赵兵韬先生、周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兵韬:男,1965年5月出生,清华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高级室内建筑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CIOB)会员。现任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992年-1997年任国家机电部深圳设计研究院华诚装饰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1999年在美国学习室内设计。入职公司以来,历任深圳广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广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广田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院长、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先后荣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中国室内设计推动人物”、“深圳市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赵兵韬先生通过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56万股,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清,女,1969年9月出生,MBA,助理经济师,拥有装饰监理工程师从业资格。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1995年入职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秘书、市场二部经理、行政人事总监等职。曾荣获“装饰行业优秀女职工”、“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杰出女性”等荣誉。周清女士通过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8.4万股,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1月11日发出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2011年11月29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股票期权的授予

2011年11月30日,受公司股东大会委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1年11月30日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52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19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2.78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1年12月9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广田JLC1,期权代码:037564。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2011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53名变更为52名,公司股票期权由1200万份调整为1190万份。

2012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为51人,股票期权数量为1888万份,行权价格为20.43元。

201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为50人,股票期权数量为1856万份,50名激励对象可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201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在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将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43元/股调整为20.33元/股。

2013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为49人,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24万份,49名激励对象可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

201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将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33元/股调整为20.18元/股。

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共行权5,177,000份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有7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共391,00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公司已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予以注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情况将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2014年5月1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4日总股本517,17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派息公式计算得出:

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前为20.33元/股。

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为20.33-0.15=20.18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后,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33元/股调整为20.18元/股。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因此,同意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五、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 号东方都会大厦广田股份会议室)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8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15:00至2014年8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①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范志全先生;

②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汪洋先生;

③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叶远东先生;

④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卫社先生;

⑤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曾嵘女士;

⑥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叶嘉许先生;

(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①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红兵先生;

②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全胜先生;

③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杜庆山先生。

2、《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选举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候选人赵兵韬先生;

(2)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候选人周清女士。

4、《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4年7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其中议案1和议案3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 年8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 号东方都会大厦三楼广田股份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03

联系电话:0755-22190518

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联系人:王宏坤 郭文宁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482广田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482;

③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选举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制
1.1.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范志全先生1.01
1.1.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汪洋先生1.02
1.1.3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叶远东先生1.03
1.1.4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卫社先生1.04
1.1.5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曾嵘女士1.05
1.1.6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叶嘉许先生1.06
1.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制
1.2.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红兵先生2.01
1.2.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全胜先生2.02
1.2.3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杜庆山先生2.03
2《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3.00
3《关于选举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3.1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候选人赵兵韬先生4.01
3.2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候选人周清女士4.02
4《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5.00

④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议案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⑤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2、议案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⑥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③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④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15:00至2014年8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该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该服务密码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会议列表”专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中选择“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宏坤 郭文宁

联系电话:0755-22190518

联系传真:0755-2219052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1《关于选举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范志全先生同意股数: 股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汪洋先生同意股数: 股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叶远东先生同意股数: 股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卫社先生同意股数: 股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曾嵘女士同意股数: 股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叶嘉许先生同意股数: 股
(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红兵先生同意股数: 股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全胜先生同意股数: 股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杜庆山先生同意股数: 股
2《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选举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候选人赵兵韬先生同意股数: 股
(2)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候选人周清女士同意股数: 股
4《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说明:对议案1、议案3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议案2、议案4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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