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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围绕经营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准时、正确、高效、安全、成本”基础管理工作的展开,通过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强化经营管理,加强成本管控,降低成本及各项费用。同时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进技术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在稳定原有市场的基础上、挖掘和开拓新市场,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804.68万元,同比增长6.55 %;利润总额4,385.86万元,同比增长208.0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811.42万元,同比增长190.15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基础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不断强化质量管控,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优化生产流程,推进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各生产环节的管理,降低产品成本。开拓新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2、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进一步强化董事会责任,完善董事会决策程序。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公司生产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3、加强市场开拓力度 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规划,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在巩固现有产品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售后市场及出口市场,调整产品结构,整合公司优质资源,建立灵活的机制应对市场的变化,在保证各产品市场稳定的基础上,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利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7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新增年产200万只气制动系统部件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0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和“汽车制动系统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的完工日期调整至2015年6月30日。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7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令天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合理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延期“新增年产200万只气制动系统部件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0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和“汽车制动系统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是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没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8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3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410.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494.6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915.766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286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经2012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增年产200万只液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终止实施。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会议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募投项目预计完工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照计划如期投入,但由于大部分设备的采购周期较长,设备的付款时间也相应延长,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募集资金支付,致使募投项目的付款周期延长,未能如期在2014年7月31日结项。 四、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日期,调整后的项目完成日期如下:
注:经2012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增年产200万只液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终止实施。 五、本次项目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意见: 公司延期“新增年产200万只气制动系统部件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0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和“汽车制动系统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是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没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保荐人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2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21日至2014年8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2日下午15:00。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以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9日 (五)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 (六)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附件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8月21日和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0 2、投票简称:“万安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万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先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半日方可使用。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建林、张薇 3、联系电话:0575-87658897;0575-87605817 传真:0575-87659719 4、邮政编码:311835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参加会议回执》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4年8月1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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