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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14-038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政府积极引导健康产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些都给医药行业带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但新版GSP、GMP的深入推进实施,浙江省公立医院零差率的全面启动,医药电子商务等新兴经济模式给传统经营业态带来不小的冲击,反腐的持续深入、招投标政策的悬而未决、药品质量监管日趋严格等等因素的交织作用,给医药企业带来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2014年上半年,公司坚持“围绕主业做强做大企业”,发挥和利用自身各项资源和优势,内抓管理外拓市场,全力推动企业健康稳健发展:抢抓发展机遇,有序推进健康产业项目的实施工作;增速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工作;紧扣质量标准,全力以赴抓好新版GSP、GMP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深耕技术研发,科研创新再显成效;加快调整改革,注重市场导向原则,积极关注招投标工作进展,着力抓好组织机构、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和库存结构的调整,增强市场反应机制,进一步做大做精经营业务,有效拓展市场空间;持续探索创新服务,积极推动医院低值耗材的集中配送等,不断推进与医院的深入合作,终端销售显著提升;持续做大震元中药文章,以质量为抓手,增值服务为推动,稳步推进中药材基地建设,进一步拓展中药市场;继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强化风险控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夯实企业发展根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并)10.23亿元,较上年增长2.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2.06万元,较上年增长5.44%。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14-036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2014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具表决意见董事9人,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审议意见函9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宜: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制药”)投资参股杭州嘉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乐科技”),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2011年董事会已对该项投资全额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同时责成震元制药指定专人会同委派律师处理该事项,尽可能收回投资降低损失,但嘉乐科技已于2012年10月29日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且也无实质经营,该项投资已无收回可能,故本期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余额4,285,619.74元予以核销,该投资已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 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资产给震元制药的议案》:公司在袍江投资建设的硫酸奈替米星、硫酸西索米星、抗生素废水处理站等项目,自完工起一直由全资子公司震元制药有偿租赁使用。现上述项目中的机器设备已于2013年提足折旧,为便于相关资产管理、提高利用效率,以及震元制药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将该批机器设备以净残值273.68万元转让给震元制药。 4、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14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详见2014-037公告); 5、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中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374,953.2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7,524,151.18元,本次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899,104.41元。本期可供分配的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99,168,214.98元。由于公司将加大对健康服务业投入,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经营规模的扩大等对资金的需求较大,故中期利润暂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以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7,061,643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67,061,643股,公司可供分配的资本公积金由699,168,214.98元减少为532,106,571.98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34,123,286股。 6、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详见2014-038); 7、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定于2014年8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14-03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14-037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定》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1-6月份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10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732,28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70元,共计募集资金529,999,994.1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5,499,994.10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评估费、申报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劵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45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1,049,994.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34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8,515.59万元, 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19.20万元; 2014 年1-6月份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876.00万元(其中包括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0.5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391.59万元(其中包括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29.73万元。 截至 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543.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劵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分别与华夏银行绍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绍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2年11月12日,公司投入募集资金27,01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制药)进行增资,由震元制药负责实施募集资金项目“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震元科技园区二期升级改造项目(制剂产品)”,震元制药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与华夏银行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5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尾号为20933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1-6月份 编制单位: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14-03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4年7月30日召开的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8月15日下午二时半召开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8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15:00至8月15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6.出席对象: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8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绍兴市解放北路28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宋逸婷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戚乐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吴越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阮建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贺玉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6选举俞斯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7选举赵秀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选举周鸿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选举颜华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1选举马谷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董金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3选举樊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3.公司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14年7月17日、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浙江震元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浙江震元第七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浙江震元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12日——2014年8月14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2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9:30-11:30,13:00-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是:360705;投票简称是:震元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是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下午3:00。 2.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黔莉、蔡国权 联系电话:0575-85144161 传真:0575-8514880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2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2000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二、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三、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有以下表决权: 1.对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同意票; 2.对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弃权票;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14-040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14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马谷亮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核销杭州嘉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核销的审议程序合法,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及中报摘要》。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审慎地核查相关资料,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担保总额为11,000万元,系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担保11,000万元,无发生逾期担保。公司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互保已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也依法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黄酒集团无关联关系。黄酒集团资产运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与黄酒集团互保有利于双方规避风险。 三、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 本次核销全资子公司震元制药参股的杭州嘉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核销后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本次核销更能公允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廉熙 赵秀芳 周鸿勇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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