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4-56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市场传闻核查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7月15日,鉴于市场出现关于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的有关传闻,公司立即开展相关核实工作,为了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7月16日、2014年7月23日分别发布了《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传闻核查停牌公告》(2014-53)、《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传闻核查进展公告》(2014-55)。 2014年7月25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问询相关情况。2014年7月29日,公司接到宜华集团出具的《关于市场传闻进一步核实情况的说明函》(以下简称"《说明函》"),《说明函》表示"涉及刘绍喜先生的市场传闻事项正在进一步核实中"。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对刘绍喜先生相关传闻事项进一步核实。刘绍喜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未担任任何职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宜华地产,证券代码:000150)将继续停牌。 待有关事项核实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同时申请股票复牌。因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4-57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市场传闻核查进展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对外发布了公告编号为2014-55的《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市场传闻核查进展公告》,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上传公告版本有误,现做如下更正: 更正前:2014年7月15日,鉴于市场出现关于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的有关传闻,公司立即开展相关核实工作,为了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7月16日发布了《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传闻核查停牌公告》(2014-53)。 核查期间,公司向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问询相关情况。2014年7月21日,公司接到宜华集团出具的《关于市场传闻核实情况的说明函》(以下称"《说明函》"),《说明函》表示"涉及刘绍喜先生的市场传闻事项正在核实中"。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对刘绍喜先生相关传闻事项进一步核实。刘绍喜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未担任任何职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宜华地产,证券代码:000150)将继续停牌。 待有关事项核实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同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更正后:2014年7月15日,鉴于市场出现关于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的有关传闻,公司立即开展相关核实工作,为了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7月16日、2014年7月23日分别发布了《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传闻核查停牌公告》(2014-53)、《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传闻核查进展公告》(2014-55)。 2014年7月25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问询相关情况。2014年7月29日,公司接到宜华集团出具的《关于市场传闻进一步核实情况的说明函》(以下简称"《说明函》"),《说明函》表示"涉及刘绍喜先生的市场传闻事项正在进一步核实中"。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对刘绍喜先生相关传闻事项进一步核实。刘绍喜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未担任任何职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宜华地产,证券代码:000150)将继续停牌。 待有关事项核实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同时申请股票复牌。因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更正后的《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市场传闻核查进展公告》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