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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8版) 1、投票代码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一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6日A股收市后,持有新华龙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3、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4、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出席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的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 1、请股东在每一个议案后的“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仅选择其中一项打“√”进行表决; 2、请股东在“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处进行选择,若股东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且在会议中的表决符合委托人的要求或授权。 委托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4-039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00号)核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3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格为7.8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42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15.2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05.56万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8月20日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2年8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71000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总额合计32,181.70万元;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4,818.69万元;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以及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814.26万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326.50万元(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221.8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之和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存入银行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12月1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据此修订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行。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已分别与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汇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和交通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于2012年8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4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延边新华龙矿业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于2013年11月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交通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于2013年11月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安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于2013年11月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3,264,975.75元。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和定期存单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0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9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安信证券同意公司本次运用不超过4,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实际使用金额为4,818.69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钼制品工程项目”,取消项目投资金额合计为7,000万元;缩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及金额,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后节余金额合计为3,610.61万元;投资“天桥难熔金属二钼酸铵建设项目”,投资金额2,85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已经投入563.6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286.35万元;投资“天桥难熔金属高纯三氧化钼项目(一期)”,投资金额2,310万元;投资“天桥难熔金属钼粉项目(二期)”,投资金额3,200万元。该次股东大会同时决议将“钼制品工程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及节余资金2,814.26万元及其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1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上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公司取消“钼制品工程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归还74.64万元,使该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减少74.64万元。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4-040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 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桥难熔金属) 投资金额和比例:公司拟向天桥难熔金属增资人民币796.35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总股权的100%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天桥难熔金属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实施天桥难熔金属二钼酸铵建设项目,天桥难熔金属高纯三氧化钼项目(一期)及天桥难熔金属钼粉项目(二期),解决天桥难熔金属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拟向该公司增资人民币796.35万元。 增资后,天桥难熔金属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963,500.00元,本公司持有股权占天桥难熔金属增资后总股权的100%。 本次对外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光华先生主持,7名董事全部参加会议,并对该项决议表决如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锦州市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 4、法定代表人:唐志龙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钼、钨、钽、铌、锆、钛、铼及其化合物、合金材料的研制、压延加工、销售和技术服务。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天桥难熔金属增资,有利于该公司的经营及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使其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4-038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刚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公司3名监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制作完成《2014年半年度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3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3年度和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需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公司《备考审计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需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取消钼制品工程项目,缩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结余募集资金796.35万元,补充新建天桥难熔金属二钼酸铵建设项目,天桥难熔金属高纯三氧化钼项目(一期)及天桥难熔金属钼粉项目(二期)。决定向全资子公司锦州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796.35万元实施。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7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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