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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4-03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选出第七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延续性,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专业委员会,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4年7月2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候选人。本次股东大会上全体董事候选人当选为董事。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 第七届董事会选举王功伟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刘世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鞠瑾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构成如下: ■ 各专业委员会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四、根据董事长的提名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聘任公司总经理; 第七届董事会聘任高靓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高靓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高靓女士简历见附件。 五、根据董事长的提名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张晓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张晓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晓鹏先生简历见附件。 六、根据董事长的提名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吕国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吕国强先生简历见附件。 七、根据总经理的提名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栗谦、黄旭明、杨轩、王志刚、祝艳辉、郑周刚、吕洪斌、盛华平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梅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日 附件1: 1、公司总经理简历: 高靓:女,1970年7月出生,曾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融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自2013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高靓女士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23,2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 张晓鹏:男,197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金融街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0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晓鹏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07,214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吕国强:男,1979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4、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简历: 栗谦:男,196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奕环天和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南昌金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1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栗谦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08,022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旭明:男,1971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北京怀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京市怀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怀柔区投融资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旭明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轩:女,1969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风险总监,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董事。 杨轩女士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08,02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志刚:男,1968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金融街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1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志刚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58,094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梅华:女,1969年6月出生,会计学硕士。曾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融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1年7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梅华女士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祝艳辉:男,1974年11月出生,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祝艳辉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24,7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周刚:男,1975年11月出生,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部经理,公司总经济师。现任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郑周刚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洪斌:男,197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吕洪斌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盛华平:男,1967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项目部工程师、设计部门副经理、设计总监,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盛华平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公司董事长通讯方式: 联系电话:010-66573088 传 真:010-66573956 电子邮箱:investors@jrjkg.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层 邮政编码:100140 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 真:010-66573956 电子邮箱:investors@jrjkg.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层 邮政编码:100140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 真:010-66573956 电子邮箱:investors@jrjkg.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层 邮政编码:100140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4-03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选出第七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的延续性,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监事会监事长(召集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4年7月2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候选人。本次股东大会上全体监事候选人当选为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同意推选胡国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召集人)。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4-03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8月1日下午14:30召开。 (二)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层第一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世春先生。 (六)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日下午15:00。 (七)会议的召开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7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432,827,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333638%,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亲自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7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432,827,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33363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亲自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1,205,766,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832661%。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3人,代表股份227,060,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0097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备注:单独或合计持股5%及以上股东指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9.74%;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9.99%。下同。 2.表决结果:王功伟先生、刘世春先生、鞠瑾先生、高靓女士、吕洪先生、上官清女士均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二)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祁怀锦先生、林义相先生、张志强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胡国光先生、陈广垒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四)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报酬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6人,将按照公司《激励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从公司获得激励基金。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公司在其任期内不向其支付其他报酬。 (五)审议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第七届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3人,公司在独立董事任期内向其支付的报酬为每人每年从公司获得独立董事津贴18万元人民币(税后)。除此之外,公司在独立董事任期内不向其支付其他报酬。公司独立董事不作为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 (六)审议公司第七届监事报酬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监事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报酬为每人每年从公司获得监事津贴10万元人民币(税后)。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监事,公司在其任期内不向其支付其他报酬。公司监事不作为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观意字(2014)第0228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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