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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2014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持续复苏增长。美国经济及欧元区经济均呈现出良好的复苏态势,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整体保持平稳,整体增速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受益于全球经济的持续复苏增长,全球汽车销售市场也在平稳增长,根据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6月份,欧盟地区乘用车注册量已经保持了十个月连续增长,上半年累计销量达到了662.3万辆,同比攀升6.5%。上半年全美汽车销售总量达8,163,942辆,较去年同期增加4.3%,创自2007年(824.6万辆)以来的同期新高。 我国上半年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处在经济结构调整重要时期。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178.34万辆和1168.35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9.6%和8.4%,增幅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2和3.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从容应对挑战,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稳中求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经营指导思想,主营业务借助全球经济复苏加速的平台,凭借公司在汽车及摩托车行业的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通过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1)轮毂产业,吉林、印度、重庆项目均按计划顺利推进,其中吉林项目生产线主体建设已全部完工,目前处于调试阶段,有望下半年实现量产;印度、重庆项目已成功奠基并开始施工;同时本部通过节能降耗,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以及客户结构,业绩实现稳步增长。(2)涂复产业,通过市场结构调整和内部管理提升等措施,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4528.95万元,经营业绩增长明显。(3)新能源电池行业,随着新能源政策的不断出台及新能源汽车市场日趋成熟,公司在路试的几款产品有望下半年取得新的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7,909.48万元,同比增长19.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36.00万元,同比增长45.02%,实现公司净利润24,910.55万元,同比增长36.49%。 (2)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2,902.79万元,增长幅度为18.51%,主营业务成本196,032.42万元,同比增加15.63%,主要为销量增加所致;期间费用24,160.71万元,同比增长4.79%,主要系销量增加而导致仓储费用增加及员工工资增加所致;研发投入为9340.32万元,同比增长26.09%,主要系加大了新产品开发及工艺改进方面的投入所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34,655.57万元,同比上升153.98%,主要系因销售增加致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13年11月28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收购了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3年12月24日完成100%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公司实现净利润4,528.95万元,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2014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如下: (1)稳固开拓并举,确保满足扩张产能 面对汽车行业的持续增长,2014年上半年是公司汽车轮毂产能瓶颈严峻挑战的一年,公司通过与主机厂的有效沟通、合理优化市场、订单结构,确保了市场供应,同时积极推进了新项目的建设,吉林工厂已于5月底完成主体建设,现正处于试生产阶段,下半年有望实现量产,重庆、印度项目已逐步开始施工建设。 摩托车轮毂业务进一步巩固了全球摩托车轮毂的引领地位,2014年上半年在确保主力市场印度本田和印度雅玛哈稳中有升的同时,已成功配套印尼雅玛哈和印度马宏达,获得印度本田最具竞争力奖和印度BAJAJ最佳合作奖。 涂复业务,在巩固原有核心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了新客户,成功获得上海地铁新项目业务,成为国际巨头紧固件厂家在国内设立的内德史罗夫厂家涂复业务的独家配套供应商,目前已进入小批供货阶段,将有效提升公司销售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稳固涂复业务在行业的领跑地位。 (2)持续优化工艺技术,不断提升劳动效率 公司在优化“铸造工序一人多机运转、涂装生产线、机加工设备自动化物流生产线、自动上料系统、机械手、全自动喷涂系统等工艺” 的基础上,通过改造涂装前处理(表调、锆化)的自动加料、推进自动抛光工艺等及派员赴加拿大迈瑞丁的考察学习,提高了信息管理流程、提高了设备综合利用率(OEE)、缩短了物流时间、减少了人工误差,有效提高了产品一次性合格率及劳动生产率。 (3)积极推进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层出不穷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开发新产品300多项,进入批量生产近60项,起草1个国家标准和1个行业标准(分别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铝合金车轮轮廓检测标准》和《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铝合金车轮X射线检验方法》),申报专利14项,获得专利31项。 (4)推动人才结构优化,助力企业管理国际化 根据公司海外设厂及转型升级的需要,公司加大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引进国际化成熟人才,配套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体系;同时,在自主人才培养方面,不断引进符合公司专业的应届大学生及通过各种专业培训班提升各专业领域的人员素质,作为公司核心管理干部的储备,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为公司的国际化管理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着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市场结构优化、自动化改造、工艺技术改进、技术创新、人才结构优化等一系列措施克服了宏观环境的不利因素,在宏观形势继续严峻的形势下,确保了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2014年上半年度实际业绩在《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预测范围内。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除了投资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新增合并外,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上年度一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爱莲 二O一四年八月五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2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丰奥威”)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由董事长陈爱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审结果,2014年1-6月份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68,626,816.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862,681.66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24,290,968.64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6,055,103.54元。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并结合公司2013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2014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90,098,968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含税5元(不转增、不送股),共计分配利润195,049,484.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81,005,619.54元,留待以后分配。 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4年8月5日《证券时报》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4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原经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吉林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予以终止),期限为2年,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该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额、期限及融资方式,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1.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新增融资需求是为了促进年度计划的实现,有利于更好的调整公司负债结构,我们同意为其向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融资提供担保; 2.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战略布局,本次新增为其向建设银行吉林分行提供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担保,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为其向建设银行吉林分行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新增担保事项获批后,原公司为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吉林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所提供的担保予以终止。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5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14-032号公告:《关于新增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5月28日发布的“证监会公告2014[19]号”关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完善、修改,具体如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5月28日发布的“证监会公告201420]号”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交易所,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完善、修改,具体如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27号备忘录: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8月21日下午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三、四、五、六项。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8月5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14-033号公告:《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5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3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雪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审结果,2014年1-6月份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68,626,816.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862,681.66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24,290,968.64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6,055,103.54元。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并结合公司2013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建议2014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90,098,968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含税5元(不转增、不送股),共计分配利润195,049,484.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81,005,619.54元,留待以后分配。 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4年8月5日《证券时报》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5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3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4年度对子公司 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拟为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18,500万元;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10,000万元。原经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吉林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所提供的担保予以终止。公司2014年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将达到154,081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是否为其提供担保: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14年度为子公司向各银行融资项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781万元的担保,对应合计不超过154,081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截止目前,公司于本年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总额为12,030.1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现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调整公司负债结构,根据公司年度内开拓后续融资业务的需要,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拟新增银行授信额度为15,000万元、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拟新增银行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对应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新增额度分别为18,500万元和10,000万元。同时为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原经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由公司为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吉林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所提供的担保予以终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新昌万丰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陈滨 注册资本:13,800万元 经营范围:铝合金摩托车车轮的生产、销售。 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摩轮”)由本公司与德国DEG共同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本公司持股75%,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3日,公司主营业务为铝合金摩托车车轮的生产、销售。截止2014年6月30日,万丰摩轮总资产117,376.56万元,净资产86,987.50万元,资产负债率25.89%,2014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0,280.20万元。 2、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住 所:吉林高新区火炬大厦20层2008号 法定代表人:陈滨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铝合金车轮及其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出口业务(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5日,截止2014年6月30日,吉林万丰总资产37,016.81万元,净资产14,591.83万元,资产负债率60.58%,2014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41.5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金额:共二笔担保合计28,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1.为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新昌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8,500万元,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起二年。 2.为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吉林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起2年。(本次对外担保批准后,经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吉林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事宜将自动取消)。 (下转B35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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