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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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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全球经济虽保持复苏势头,但增长不平衡,美国经济呈现向好态势,欧洲经济增长仍乏力,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减速,全球压缩机行业需求疲软;国内市场,受国家节能补贴政策退出等因素的影响,冰箱销售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压缩机行业市场形势异常严峻。报告期,压缩机行业需求不振,而产能仍呈现过剩,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根据产业在线的统计数据,2014年上半年国内冰箱压缩机产量6,313.90万台,同比增长1.4%,销量(含出口)6,596.90万台,同比增长3.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有较大幅度下降。

  继2013年成功实现冰箱压缩机行业产销量全球第一大的战略目标后,报告期,公司开始重点实施“由大转强”战略,面对全球复杂的经济环境和市场增长乏力的严峻挑战,公司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坚持“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的经营方针,进一步巩固强化竞争优势,加大技术和产品创新,加快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开拓全球市场,创新激励机制与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持续开展价值创造活动,强化规范运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主要经营任务和目标。报告期,公司压缩机销量同比增长9.68%,远高于行业平均增长水平,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大体持平;上半年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不大,处于相对低位,另外公司通过积极调整产品结构,盈利能力强的产品销量占比提高,主营产品的毛利率同比提高了2.09个百分点。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408万元,营业成本352,36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了0.03%和2.09%,实现营业利润24,080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64万元, 同比分别增长39.83%和39.52%。

  报告期,公司主营制冷冰箱压缩机与商用压缩机的生产、销售。2014年1-6月,公司共生产压缩机2,081万台,同比增长1.26%,销售压缩机2,208万台,同比增长9.68%;由于压缩机不断呈现小型化以及新型原材料的替代和使用,导致压缩机销售均价下降,主营业务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大体持平,国外市场增长好于国内市场;得益于产品结构改善及开展内部价值创造活动,公司产品平均毛利率有一定幅度提高,达到15.58%;上半年压缩机销量与销售收入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61.33%和58.39%,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根据产业在线的统计数据,2014年1-6月公司在国内压缩机厂商销量市场占有率达到29.50%,比年初提升1.5个百分点,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201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发展战略与经营发展计划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顺利完成上半年经营目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4年度经营目标为“销售压缩机超过3,600万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7亿元,利润增长不低于15%”,2014年1-6月,公司销售压缩机2,208万台,实现压缩机销售收入391,198万元,上半年压缩机销量与销售收入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61.33%和58.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64万元,同比增长39.52%。

  2、巩固基础管理,提升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创新管理,引入6σ管理、卓越绩效管理体系等措施,公司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内部挖潜方面,采取各种措施降低能耗,提高人效、物效、钱效,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开展质量竞赛和安全知识培训,公司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管理等基础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与存货周转率均有所提高,应收帐款与存货期末余额同比下降27,472万元、12,772万元,降幅分别达14.54%、16.09%,财务费用252万元,较去年同期1,249万元,下降了79.82%。

  3、加强市场开拓、提升全球化水平

  针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在巩固和提升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新的市场与客户,继续保持国内市场龙头地位,发挥欧洲、中东地区市场优势,发展美洲市场,全球化程度不断提高,报告期海外收入达到16.97亿元,同比增长7.51%,外销占比达43.35%,市场、业务全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4、加快新品开发,增强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公司压缩机基础研究成绩斐然,压缩机振动仿真、壳体曲线化建模、声学优化、压缩机热效率研究、压缩机性能一维仿真、压缩机运动副流体动力润滑分析等新技术取得新突破,压缩机内部温度场、气缸热流密度、阀片可靠性测试、壳体隔声量测试等试验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全面开展,公司变频压缩机、商用压缩机、高效压缩机的开发、市场推广顺利推进;铝线压缩机、小型压缩机的产品线不断丰富与完善,公司产品竞争力不继提高。

  5、募投项目建设顺利,部分项目开始产生效益

  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新建年产500万台超高效和变频压缩机生产线项目已于2013年12底竣工投产,通过对生产工艺、节拍不断优化,不断提升生产能力,报告期内该项目共计生产压缩机139.52万台,销售压缩机121.33万台,实现利润总额2,101.64万元。根据市场情况,为控制风险,公司景德镇本部新建年产600万台高效和商用压缩机生产线项目将分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设计产能200万台商用压缩机生产线已于2013年12月正式动工建设,目前进展顺利,预计将于2014年底建成投产,项目二期目前尚在进行产品和工艺方案等的细化论证,将在一期项目投产后根据综合论证情况另行开工建设。华意压缩技术研究院已经挂牌,该项目正在筹备中,为更加合理统筹规划公司研发管理,公司后续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将与加西贝拉新建技术大楼的布置合理统筹考虑。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19日和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长虹”)进行吸收合并,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江西长虹作为被吸收方解散注销,公司作为吸收方保持存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20日和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在履行完相关吸收合并程序后,2014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注销证明》,江西长虹已于2014年4月16日经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办理注销登记。江西长虹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签名): 刘体斌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14-062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部分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相关关联方发生不超过410万元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因公司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经公司对相关供应商的询价和比对,基于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照明”)在产品、服务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公司拟向其采购LED照明灯具等设备,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60万元。

  (2)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聘请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设计方案优化、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工程预算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公司向长虹集团支付劳务及服务费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50万元。

  (3)因技术研究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四川长虹委托本公司进行制冷设备技术研究和产业调研服务相关工作,四川长虹向公司支付费用不超过100万元。

  2、关联关系

  长虹集团为四川长虹的控股股东,长虹照明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控制,同受长虹集团间接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虹集团、四川长虹、长虹照明均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该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201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部分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数额在3000 万元以内且不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是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四川长虹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代码:600839,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法定代表人:赵勇

  注册资本:461,624.42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家具、厨具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它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

  关联关系:四川长虹持有本公司161,202,5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81%,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四川长虹及部分关联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四川长虹经审计的总资产5,883,700.85万元,净资产1,404,415.73万元,2013年1-12月营业收入5,887,527.47万元,净利润51,248.16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四川长虹为知名家电供应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认为该关联方及相关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与四川长虹及其关联方发生不超过410万元的关联交易。包括:

  1、向长虹照明采购LED照明灯具等设备,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60万元。

  2、聘请长虹集团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劳务及服务费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50万元。

  3、四川长虹委托本公司进行制冷设备技术研究和产业调研服务相关工作,四川长虹向公司支付费用不超过100万元。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经公司对相关供应商的询价和比对,基于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在产品、服务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公司向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采购LED照明灯具等设备。

  鉴于长虹集团在项目设计方案优化、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工程预算等项目管理方面的具体丰富的经验,而公司项目建设需要,为加快公司项目建设,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公司同意聘请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管理服务,公司向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劳务及服务费总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四川长虹系国内主要制冷家电生产企业之一,而本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制冷压缩机生产企业,在制冷设备的研究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公司接受四川长虹的委托进行制冷设备技术研究和产业调研服务相关工作,四川长虹向公司支付费用不超过100万元。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包括美菱电器)在接受物流、软件服务等方面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44.40万元(不含税)。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徐天春女士、肖征先生、牟文女士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徐天春女士、肖征先生、牟文女士认为:上述小额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水平或通过比选议价等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14-057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意压缩”)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14年8月6日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黄大文先生、王浩先生、徐天春女士、肖征先生、牟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体斌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是否存在问题等内容。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审阅了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同时对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查验,出具了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为:本公司审阅了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并对有关指标与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比对,未发现异常情况。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继续按照有关约定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参股公司广东科龙模具有限公司经营期限的议案》

  公司参股的广东科龙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模具”)经营期限已近届满,根据科龙模具第一大股东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模具“)的提议,基于公司与科龙模具的实际控制人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良好的合作关系,经与科龙模具各股东方充分沟通,同意延长科龙模具经营期限5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部分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关联方进行以下小额关联交易:

  1、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经公司对相关供应商的询价和比对,基于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在产品、服务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同意公司向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采购LED照明灯具等设备,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0万元。

  2、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同意聘请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设计方案优化、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工程预算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公司向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劳务及服务费总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3、因技术研究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公司接受四川长虹的委托进行制冷设备技术研究和产业调研服务相关工0作,四川长虹向公司支付费用不超过100万元。

  上述公司的交易对方中,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四川长虹的控股股东,均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回避表决。

  因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数额在3000 万元以内且不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要,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景德镇分行协商后达成一致意向,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融资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具体金额、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庞海涛先生在上述额度内按规定办理本次授信业务事宜,决定具体授信资金使用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要,经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协商后达成一致意向,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融资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等,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具体金额、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根据授信需要经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协商,同意由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全部或部分担保,公司将根据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所确定的标准按实际担保金额的1%标准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担保,关联董事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回避表决。

  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庞海涛先生在上述额度内按规定办理本次授信业务事宜,决定具体授信资金使用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经对照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相关财务指标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公司2013年度符合业绩激励基金的获受条件,按照《激励方案》确定的标准,同意公司可按照201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计提1,612万元的业绩激励基金。

  根据《激励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综合考虑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所任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同意公司将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1,391.50万元向符合《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经营层成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等)进行分配。按照《激励方案》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将以不低于其考核年度基本薪酬总额(除业绩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的30%加上前述发放的年度业绩激励资金(扣缴相应所得税后),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为进一步规范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的操作和管理,根据《激励方案》的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副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符念平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朱金松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黄大文先生为《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受益人,审议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定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为方便股东表决,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对第五、七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签署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并对第五、七、八项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14-058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意压缩”)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14年8月6日15: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费敏英女士

  (5)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王华清先生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阅《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2014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经对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查验,并对有关指标与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比对,未发现异常及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符合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部分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部分小额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是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信由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符合市场运作规则,担保费的确定标准符合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

  (1)根据《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经比对和审核2013 年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指标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已达到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同意按《激励方案》规定的提取标准提取业绩激励基金。

  (2)公司本次201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方案合理,激励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激励方案》等规定,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激励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综合考虑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所任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同意公司将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1,391.50万元向符合《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经营层成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等)进行分配。按照《激励方案》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将以不低于其考核年度基本薪酬总额(除业绩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的30%加上前述发放的年度业绩激励资金(扣缴相应所得税后),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3)本次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监事会将持续监督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职工监事、工会主席查春霞女士属于《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受益人,审议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推荐函,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余万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费敏英女士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因费敏英女士离任监事会主席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监事会主席费敏英女士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对费敏英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六、七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余万春,男,汉族,四川仁寿人,中共党员,1970年9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四川大学EMBA在读,高级会计师。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处长、副部长,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部部长,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余万春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备忘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部分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经公司对相关供应商的询价和比对,向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采购LED照明灯具等设备;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聘请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设计方案优化、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工程预算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因技术研究需要,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进行制冷设备技术研究和产业调研服务相关工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相应费用。

  上述小额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水平或通过比选议价等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二、《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符合市场运作规则,担保费的确定标准符合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三、《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经对照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相关财务指标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公司2013年度符合业绩激励基金的获受条件,按照《激励方案》确定的标准,公司可按照201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计提不超过1,612万元的业绩激励基金,201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额度符合公司《激励方案》的规定。

  我们认为201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方案较为合理,激励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激励方案》等规定,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综合考虑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所任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同意公司将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1,391.50万元向符合《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经营层成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等)进行分配。按照《激励方案》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将以不低于其考核年度基本薪酬总额(除业绩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的30%加上前述发放的年度业绩激励资金(扣缴相应所得税后),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经营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本次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副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符念平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朱金松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黄大文先生属于该方案的受益人,审议该议案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为进一步规范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的操作和管理,根据《激励方案》的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方案实施细则》。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签名:

  徐天春 肖征 牟文

  二〇一四年八月六日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4年8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部分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作为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对上述议案事前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徐天春 肖征牟 文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14-061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

  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规定,2013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受条件已经成就。经公司2014年8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计提1,612万元激励基金,并将已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1,391.50万元向32名符合规定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分配。现将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的决策程序

  1、2013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同时,该方案也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董事符念平先生、朱金松先生、黄大文先生属于该方案的受益人,审议该议案回避表决。

  2、201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017,3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248,399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以上详细情况公司已于2013年8月10日和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13-046号、2013-054号)进行了披露。

  二、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条件及激励对象符合获受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激励方案》中规定的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条件

  根据公司《激励方案》中“第三章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与计提”第六条规定:

  本方案规定的激励考核年度公司经营指标同时达到以下条件的,可计提年度业绩激励基金:

  1、激励考核当年较前一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含15%);

  2、激励考核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含6%);

  3、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激励考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董事会关于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获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对照前述《激励方案》中规定的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条件,公司2013年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相关业绩指标符合《激励方案》的规定,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的条件已经成就。

  三、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金额及分配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金额

  根据《激励方案》的规定,达到获受条件的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在6%(含6%)~10%(含10%),按照激励考核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业绩激励基金,净资产收益率在超过10%的,采取分段累进提取激励资金。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222,63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2%,根据前述规定,可按净利润的10%提取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不超过1,612万元。

  (二)201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方案》的规定,公司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所适用的激励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1、《公司章程》规定并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2、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关键人才;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认定的应当予以激励的其他员工。

  所有被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激励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根据《激励方案》关于激励对象及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营层提出了分配方案的初步建议,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监事会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分配方案,确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股权激励基金分配的激励对象共32人,激励对象公司分配激励基金1,391.50万元,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

  注:201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聘任吴巍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吴巍屿先生同时自2013年4月起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财务总监。根据《激励方案》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受的激励基金额度应考虑在公司的任职时间,在方案在实施周期内,因工作正常调动导致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动,按照职务任职时间等因素分别计算应分配的业绩激励基金。吴巍屿先生本期获受的激励基金是综合考虑其职务级别及考核期内在公司的任职时间等因素所确定。

  201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激励基金中的1,391.50万元向符合《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经营层成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等)进行分配。按照《激励方案》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将以不低于其考核年度基本薪酬总额(除业绩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的30%加上前述发放的年度业绩激励资金(扣缴相应所得税后),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四、本次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方案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提取且分配的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奖励金额1,391.50元将在2014年税前费用中列支,影响2014年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经对照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相关财务指标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公司2013年度符合业绩激励基金的获受条件,按照《激励方案》确定的标准,公司可按照201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计提不超过1,612万元的业绩激励基金,201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额度符合公司《激励方案》的规定。

  我们认为201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方案较为合理,激励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激励方案》等规定,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综合考虑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所任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同意公司将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1,391.50万元向符合《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经营层成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等)进行分配。按照《激励方案》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将以不低于其考核年度基本薪酬总额(除业绩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的30%加上前述发放的年度业绩激励资金(扣缴相应所得税后),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经营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本次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副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符念平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朱金松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黄大文先生属于该方案的受益人,审议该议案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为进一步规范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的操作和管理,根据《激励方案》的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方案实施细则》。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六、监事会对本次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的监督机构,对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进行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经比对和审核2013 年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指标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已达到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同意按《激励方案》规定的提取标准提取业绩激励基金。

  (2)公司本次201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方案合理,激励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激励方案》等规定,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激励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综合考虑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所任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同意公司将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1,391.50万元向符合《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经营层成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等)进行分配。按照《激励方案》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将以不低于其考核年度基本薪酬总额(除业绩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的30%加上前述发放的年度业绩激励资金(扣缴相应所得税后),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3)本次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监事会将持续监督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业绩激励基金均用于对激励对象进行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14-060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15:00至2014年8月25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0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账户同时存在现场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之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披露请查阅公司2014年8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 2014年8月21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404;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具体议案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注:100.00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

  (4)输入表决意见。

  具体表决意见对应股数如下表所示:

  ■

  (5)确认委托完成。

  4、投票举例

  (1)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华意压缩”A 股的股东,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

  (2) 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华意压缩”A 股的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

  5、注意事项:

  (1)对上述表决议案可以按任意次序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系统,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15:00至2014年8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意压缩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 

  (2)邮政编码:333000

  (3)电 话:0798-8470237

  (4)传 真:0798-8470221

  (5)联 系 人:巢亦文、章魏

  2、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按如下意思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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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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