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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广州友谊 公告编号:2014-018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4-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5.00元(含税) 2、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 3、除权除息日: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 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4年6月19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358,958,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QFII、RQFII扣税后,每10股派4.50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规定,对A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即先按每10股派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2013年度本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除息日为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 三、利润分配对象 截至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4年8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此次分红派息不涉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69号 咨询电话:020-83483211、83483236 联 系 人:江国源、李 浩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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