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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 2014-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媒体报道的《中国铝业证实组建稀土集团获批 中国稀土格局渐分明》所称"中国铝业"和"中铝"均指中国铝业公司。 媒体报道的《中铝"混改"再提速 与民企合资试点员工持股》所称"中铝"系中国铝业公司。 中国铝业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一、媒体报道简述 (一)2014年8月6日新浪财经报道发布题为《中国铝业证实组建稀土集团获批 中国稀土格局渐分明》的文章(以下简称"新浪财经"),文中称"今日中铝总公司新浪财经证实,工信部已于近日正式下文确认中国铝业公司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组建方案,中铝将以控股的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为整合主体,重点整合广西、江苏、山东、四川等省(区)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综合利用企业。" (二)2014 年8月7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题为《中铝"混改"再提速 与民企合资试点员工持股》(以下简称"21世纪")的文章,文中称"中铝自今年1月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后,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熊维平担任组长……正在研究制定中铝公司重点改革的任务及改革工作要点,其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也在制订中……目前中铝旗下推进员工持股、技术骨干持股的三家试点企业分别为东轻公司、河南铝业、华西铝业。" 二、澄清声明 针对上述报道,公司特作以下说明: (一)新浪财经报道中的"中国铝业"和"中铝"均指中国铝业公司。21世纪报道中的"中铝"指中国铝业公司,"中国铝业"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铝业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目前,本公司经营范围尚未涉及稀土业务。 (三)21世纪报道中提及的"今年4月份,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与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华锦铝业"相关内容,请详见本公司201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国铝业关于投资建设清镇氧化铝项目及出资设立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四)21世纪报道中提及的"中铝旗下推进员工持股、技术骨干持股的三家试点企业分别为东轻公司、河南铝业、华西铝业",该三家试点企业均为中国铝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五)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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