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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进入2014年,经济形势仍然纷繁复杂、全球竞争日趋激烈,在外需不振、产能过剩和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基础工业品下游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国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低位徘徊,聚氯乙烯树脂等市场价格低位持续窄幅振荡,烧碱市场价格较同期大幅下降并逐月递减,企业经营利润持续降低,运行风险日益加重。 面对严峻市场环境风险与挑战,董事会坚定信心,一方面将安全、环保、品质作为发展的立足之本,夯实企业基础管理,继续实施精细化管理、成本控制、严控费用开支、加大货物发运及出口销售力度、加速回款、减少亏损面;另一方面,董事会积极实施资产重组工作,结合天业集团现有其他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剥离产生同业竞争的化工资产及其他亏损较大的资产,购入天业集团部分盈利资产,扭转公司亏损局面,为公司后续进一步发展扫清障碍。 1-6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356.44万元,较上年同期189,177.29万元增长5.91%;实现利润总额3,490.21万元,较上年同期-8,073.51万元增长143.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54.41万元,较上年同期-8,183.19万元增长138.55%;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8,127.48万美元,较上年同期13,221.61万美元增长37.10%。 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如下: (1)保持设备满负荷运行,在保证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基本完成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整体生产经营运行平稳 2014年上半年, 公司紧紧围绕年度任务目标,按照“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时间到天”的工作要求,保持设备满负荷运行,在保证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基本完成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整体生产经营运行平稳。 PVC树脂完成14.98万吨,较上年同期14.60万吨增长2.60%;生产离子膜烧碱10.81万吨,较上年同期10.59万吨增长2.08%。 电石完成16.18万吨,较上年同期14.82万吨增长9.18%。 塑料制品4.00万吨,较上年同期4.65万吨下降13.98%,其中PVC硬管完成2.05万吨,较上年同期2.46万吨下降16.67%;滴灌带完成1.06万吨,较上年同期1.01万吨增长4.95%,其他塑料制品0.89万吨,较上年同期1.18万吨下降24.58%。 柠檬酸完成0.64万吨,较上年同期0.67万吨下降4.48%。 外贸进出口总额18,127.48万美元,较上年同期13,221.61万美元增长37.10%,其中:出口聚氯乙烯15.27万吨、烧碱2.88万吨、番茄酱1.09万吨、柠檬酸0.65万吨。 (2)坚定信心,精细管理,提升产品品质,控制生产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信心,精打细算,提升产品品质,控制生产成本。一是把好原材料、备品备件入厂关,控制原材料质量及价格;二是从管理上入手,提高劳动生产率,控制人工费用;三是做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分析易损易坏件,提高修理质量与使用效率,降低各项维修费用;四是认真分析每个工段、每个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控制单位材料消耗量,切切实实降成本;五是加强安全管理,杜绝非计划停车,避免增加生产成本,影响产品品质。 (3)把握商机、稳中求快,加大出口销售力度及产品发运 报告期内,受产能过剩、产品销售市场持续疲软影响,公司内抓管理,外拓市场,采取国内国外统筹考虑,内贸外贸优势互补,强化市场信息收集与分析,准确把握商机与节奏,稳中求快,加大出口销售力度,多渠道、多方式保证产品发运。 (4)积极推进资产重组工作,扭转公司亏损局面 公司2012、2013年度连续两年出现亏损,公司股票代码于2014年3月28日变更为“*ST新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面临被暂停上市乃至退市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启动资产重组工作,公司股票于2014年1月27日-2014年5月12日停牌。停牌期间,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资产重组工作,多方论证,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能实施的情况下,最终确定并实施剥离公司化工资产及其他亏损较大的资产,购入天业集团部分盈利资产,扭转公司亏损局面,解决同业竞争及公司业绩亏损问题,为公司后续进一步发展扫清障碍。 3.1.1主营业务分析 3.1.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1.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受氯碱化工行业产能过剩、劳动力和物流等成本持续上升不利影响,及聚氯乙烯树脂和柠檬酸等市场价格低位持续窄幅振荡、烧碱市场价格较同期大幅下降并逐月递减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公司所属化工企业、柠檬酸企业亏损加大,公司经营业绩依然处于亏损状态。 公司通过实施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方案,剥离公司化工资产及其他亏损较大资产,购入天业集团部分盈利资产,2014年6月30日完成资产交割,实现资产交易收益,扭转公司中期亏损局面。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证券市场融资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天业集团提出动议,拟解决与本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1月27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准备工作,拟向天业集团及相关方发行股份并购买化工及相关业务资产,构成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和中介机构对交易各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对重组方案进行反复设计、论证和完善,由于相关交易方标的资产出现短期内尚不能理顺的事项,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考虑,经审慎研究,天业集团及本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4年5月13日公告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预案,剥离产生同业竞争的化工资产及其他亏损较大的资产等,公司股票复牌,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工作终止,本公司及天业集团承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年,公司将安全、环保、品质作为发展的立足之本,继续实施精细化管理,做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的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为:单位营业收入的综合费用支出与2013年基本持平,实现盈利。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4亿元,较去年同期营业收入万元增加5.91%。综合费用支出2.99亿元,较去年同期2.97亿元增加0.60%。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资产重组工作,剥离天业化工、中发化工、化工厂、长运生化亏损较大的资产,购入天业集团持有的鑫源运输盈利资产,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扭转公司亏损局面。 (4)其他 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1.2.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要变化。 3.1.4 投资状况分析 3.1.4.1 对外股权投资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天业化工、中发化工、长运生化100%股权,即12,000万元、3,650万元、1,000万元股权;购入鑫源运输100%股权,即5,439.95万元股权。 公司以现金3亿元出资,向天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增资。2014年6月30日,天伟化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手续,天伟化工注册资本为8亿元,本公司持有天伟化工3亿元股权,持股比例37.50%股权。 公司参股公司德井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现注册资本4800万元,其中:自然人股东张立出资1976.47万元,持股比例41.18%;本公司出资1,482.35万元,持股比例30.88%;喀什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资1,341.18万元,持股比例27.94%,主要经营百货批发和零售业务。自2006年5月起,其营业收入主要就是房屋租金,而计提折旧并缴纳税金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3年12月6日,股东一致同意德井公司进行清算及注销, 2014年7月3日, 德井公司注销营业执照,2014年7月14日,德井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废置,公司收回917.14万元清算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证券投资情况 鑫源运输在2014年6月30日收购前有证券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3.1.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3.1.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1.4.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1.4.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3.2 其他披露事项 3.2.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根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以及资产交易完成情况,预计到2014年三季度,公司累计净利润可能为盈利。 3.2.2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4.2、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实施的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事项,于2014年6月30日完成资产交割手续,根据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绿园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资产交易协议》约定:在资产交割日后,根据资产交易标的资产专项审计结果,出售资产标的企业天业化工、中发化工、化工厂、长运生化在过渡期的利润和亏损由资产转让方享有和承担,购买资产标的企业鑫源运输在过渡期的利润和亏损由资产转让方享有和承担。 故201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范围新增四家单位,即鑫源运输及其下属石河子开发区天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鑫泽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石河子佳美包装工贸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将其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4年1-6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年6月30日,公司所属天业化工、中发化工、化工厂、长运生化四家单位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4年1-6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范围。 4.4、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ST新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4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6日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彬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2014年6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的方案》,资产交易事项已于2014年6月30日完成,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方案暨关联交易公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根据上述资产交易事项,公司所属化工资产出售给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并收购公路运输及包装材料资产,导致公司资产结构发生相应调整;同时为维系国际市场客户,逐步完成市场过渡工作,公司与天业集团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的补充协议》,拟追加9万吨用于出口的聚氯乙烯树脂产品采购50000-52000万元、追加辅助原料及材料采购300-500万元、追加收取产品进出口代理费200-250万元,电石销售48000-51000万元,编织袋等包装材料销售10000-12000万元,提供货物运输及配套服务8000-1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甲方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关联董事吴彬、宋晓玲、张立回避本议案表决。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司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四、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司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议案二、三、四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14年8月28日。(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ST新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49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五届十二次董事会、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公司2014年6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的方案》,资产交易事项已于2014年6月30日完成,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根据上述资产交易事项,公司所属化工资产出售给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并收购公路运输及包装材料资产,导致公司资产结构发生相应调整;同时为维系国际市场客户,逐步完成市场过渡工作,公司与天业集团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的补充协议》,拟追加9万吨用于出口的聚氯乙烯树脂产品采购50000-52000万元、追加辅助原料及材料采购300-500万元、追加收取产品进出口代理费200-250万元,电石销售48000-51000万元,编织袋等包装材料销售10000-12000万元,提供货物运输及配套服务8000-1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14年8月6日,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彬、宋晓玲、张立回避了该议案表决,其他6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农八师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36号,成立于1996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吴彬,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是一家集工、农、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拥有国有资产授权委托经营权,持有本公司股份1,8976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3,091,808.01万元,净资产929,624.85万元,营业务收入1,186,436.36万元,净利润29,025.1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方,其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生产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从其与本公司历年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来看,上述关联人具有较强执行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1、以市场化为原则,原则上不超过市场价格,随市场价格的变化,卖方可作适当调整; 2、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3、关联方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务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向关联方采购聚氯乙烯树脂是为维系国际市场客户,逐步完成市场过渡,对公司的经营起到积极作用。 2、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电石、编织袋等包装材料,提供产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运输及配套服务,有利于业务发展,促进本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销售,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因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独立性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基于上述原因,上述交易事项在近年内将会持续。 五、审议程序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天业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在2014年1-6月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补充,已经过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经独立审查,共同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1-6月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皆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不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2)、关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拟追加与天业集团及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聚氯乙烯树脂产品采购、辅助原料及材料采购、收取产品进出口代理费、电石及编织袋等包装材料销售、提供货物运输及配套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皆属于资产交易过程中权属发生变化造成的,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稳定,未损害公司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有效发挥优势互补,资源的合理配置的作用,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上述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2014年8月6日召开的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3、补充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4年8月6日,公司与天业集团签订《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甲方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 关联交易价格和费用如需调整和变化,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补充协议》; 2、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4、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ST新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5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 及资产交易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5日、2014年7月19日披露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根据《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绿园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资产交易协议》(以下简称《资产交易协议》)约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进一步公告如下: 一、借款清偿情况 石河子开发区天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业化工)、新疆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发化工)、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以下简称化工厂)及石河子市长运生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运生化)截至2014年5月11日,对本公司合计88,535.78万元借款,天业化工、中发化工、长运生化及天业集团与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还款协议》约定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完毕。 截止2014年7月30日,以上借款已全部清偿完毕。 二、过渡期间专项审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天业化工、中发化工、化工厂、长运生化及鑫源运输专项审计报告。 经审计,出售资产天业化工、中发化工、化工厂、长运生化在过渡期间损益分别为-6,060.20万元、-1,298.48万元、-1,482.08万元、-1,588.05万元,合计损益-10,428.81万元;购买资产石河子鑫源公路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运输)在过渡期间损益为1 ,575.68万元。 三、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资产交易协议》约定:出售资产过渡期间的损益由本公司享有和承担,购买资产过渡期间的损益由天业集团享有和承担享有和承担。 本公司已根据专项审计结果及《资产交易协议》约定期限及方式将本次资产交易款项全部支付完毕。 截止公告日,公司与天业集团解决同业竞争及资产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ST新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5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8月28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1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12:30点(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北京时间)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六)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 1、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股东网络投票详见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公司,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可根据融资融券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联股东需回避议案“(1)”的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详情可以查阅: 1、与本次公告一同披露的信息; 2、刊登于2014年8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董事会及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3、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本公司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会议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之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4、见证律师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4年8月27日下午19:3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4年8月26日、27日,北京时间10:30—19:3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部门: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2)邮政编码:832000 (3)联系人:李新莲、刘晶晶 (4)现场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议案的表决,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项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1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075)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审议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审议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审议补充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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