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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1至6月,经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供排水主营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态势,供排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营业收入达到22.32亿元,同比增加16.60%;实现利润总额8.99亿元,同比减少3.78%(剔除汇兑损益后实现利润总额9.40亿元,同比增加19.64%);实现净利润8.88亿元(不含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4.12%;每股收益为0.1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6%。资产实现稳定增长,达到204.46亿元,较年初增加 2.84%,净资产126.19亿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减少为3.14%。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8.23%,较年初上升3.81个百分点。以上数据表明,本集团各项经营业绩持续稳定,财务结构及资产状况继续保持良好。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供水管网及水表安装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自来水生产成本、供水管网及水表安装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增户表改造费及水表更换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益变化所致,其中:报告期外币借款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损失4,168.84万元,而上年同期外币借款产生汇兑收益14,790.25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和发放委托贷款共计29.5亿元及收回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本金共计12.7亿元,收到重庆信托股权转让交易保证金6.01亿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而本期无此因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部分水专项子课题报告期已结题,本期无相关支出。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外汇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益变化减少利润18,959.08万元;二是因污水处理量增加而增加利润12,198.92万元;三是因对重庆信托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未确认投资收益减少利润6,699.39万元;四是因购买理财产品和发放委托贷款等资金运作收益增加利润4,960.93万元;五是收到公用事业附加返还增加利润5,000万元。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2年7月,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票面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2012年9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14号)。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3年1月31日结束,通过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5年期、票面年利率5.12%的无担保公司债,并于2013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简称"12渝水务",上市代码"122217"。 本次债券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报告期实际完成营业收入223,206万元,占全年计划465,037万元的48.00%;报告期营业成本与期间费用实际发生147,422万元,占全年计划330,086万元的44.66%,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总体符合预期。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供排水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供排水量增加所致。 2、工程施工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对外承接工程施工业务增加所致。 3、其他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对外销售钢管业务增加所致。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对外股权投资525万元,比上年同期投资额421.19万元增加103.81万元,上升24.65%,主要系本期出资300万元设立重庆蔡同水务有限公司、对重庆中法环保研发中心有限公司首期出资225万元所致。
(1) 证券投资情况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注:1、公司2010年度将持有A股上市交易的中国光大银行6,050,000股股权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10,725,000.00元,2013年因中国光大银行发行H股,为履行国有股股东转持义务,划转社保基金118,156股后剩余5,931,844股,投资成本减少209,455.14元,减持后投资成本为10,515,544.86元。报告期因光大银行部分行使全球发售的超额配股权而额外发行的H股再次划转社保基金8,137股后剩余5,923,707股,投资成本减少14,424.46元,减持后投资成本为10,501,120.40元。 2、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H股新股,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减转持方案的批复》(财金[2012]166号),公司作为银河证券的国有股股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划转所持有的54,577股银河证券股份后,原持有的200万股减少为1,945,423股。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经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重庆信托23.86%股权(对应出资额为58,180万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重庆联交所")挂牌征集受让方进行转让。2013年12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拟转让重庆信托股权以每股4.17元的底价在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挂牌期满,公司已与经重庆联交所确认的最终受让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就转让重庆信托股权事宜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收到保证金6.01亿元。2014年7月,本次股权转让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截至2014年7月22日,公司已根据与国寿投资所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有关约定,及时办理完毕本次转让重庆信托股权的相关后续工作,本公司持有的重庆信托23.86%股权已过户给国寿投资,公司已收齐全部股权转让款24.26亿元,本公司不再持有重庆信托股权。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公司于2014年1月3日出资4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4年第011期(产品编号:CQ012014011175D01),期限175天,年化收益率6%。公司已于2014年6月27日收回了该笔委托理财本金40,000万元及相应收益1,150.68万元。 2、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年第44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存款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化净收益率4.5%,到期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收回本金及相应收益。 3、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出资5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90天,年化收益率5%。公司已于2014年4月22日收回该笔委托理财产品本金50,000万元及相应收益616.44万元。 4、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委托中铁信托设立“中铁信托机构理财投资1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资金指定用于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半年期定期同业存款投资人,期限6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6%,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收回本金及相应收益。 (2) 委托贷款情况 委托贷款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于2013年2月5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科技支行向重庆耀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放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的委托贷款,年利率10%,期限为十二个月,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隆鑫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4年1月26日,重庆耀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提前向公司偿付了该笔委托贷款本金30,000万元,收到委托贷款收益共计为2,958.33万元。 注2:公司于2013年7月10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向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发放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的委托贷款,年利率11%,期限为十二个月,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收到上述委托贷款收益3,162.50万元。2014年7月10日,公司已于上述委托贷款到期时收回委托贷款本金30,000万元,并累计收到委托贷款利息3,336.67万元。 注3: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营业部向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万元整)的委托贷款,年利率10%,期限为十二个月,用于借款人建设长寿化工园MDI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已于2014年6月27日提前收回了该笔委托贷款本金7,000万元及相应利息400.56万元。 注4: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向重庆美每家投资有限公司发放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亿元整)的委托贷款,年利率11%,期限为十三个月,用于借款人贷款保证金。重庆美每家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重庆美每家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黄国太、郑金桂、赵文财三人以其所持有的该公司全部股权为本笔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注5: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通过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行向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总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的委托贷款,年利率10.5%,期限为二十四个月,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上述委托贷款收益711.67万元。 注6:公司于2014年2月8日通过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碑支行向重庆市兴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委托贷款,年利率10%,期限为十二个月,用于借款人建设荣昌县东湖环湖路、荣昌县河堤道路及挡墙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上述委托贷款收益554.17万元。 注7: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向重庆市合川农村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的委托贷款,年利率10.15%,期限为二十四个月,用于借款人合川区小安溪流域合川段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上述委托贷款收益727.42万元。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4年半年度)。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6,336.56万元,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及相关业务。报告期内,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要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从事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401,239.52万元,净资产223,013.00万元(含少数股东权益);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58,417.43万元,净利润1,513.38万元(含少数股东损益)。 2)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21,494.79万元,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厂的营运管理及相关业务。报告期内,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重庆市部分区县污水处理业务。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145,028.13万元,净资产130,829.04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12,191.73万元,净利润0万元。 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26,220.96万元,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厂的营运管理及相关业务。报告期内,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主要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业务。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376,239.87万元,净资产209,492.84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21,536.38万元,净利润0万元。 4)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6,500万美元,主要经营供排水项目及其相关业务投资,本公司其持有50%的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396,624.69万元,净资产195,924.46万元(含少数股东权益);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2,073.56万元,净利润2,599.19万元(含少数股东损益)。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董事长:李祖伟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4-043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4年8月7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7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三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本次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吴家宏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出席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李祖伟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吴家宏先生代为出席;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4人,出席4人;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1,6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44.73%;反对42,87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17.18%;弃权95,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比例为38.0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戴祥、鄯颖见证,并出具《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4-046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80,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暂存资金效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8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捌亿元整)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期限90天。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向公司计付理财收益。 公司投资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拟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支行,该行与我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三、委托理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90天,年化投资收益率4.9%。 (二)产品说明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投资于货币市场和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市场工具及金融衍生产品等。该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即: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银行根据客户持有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公司的理财本金和相应的收益于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由银行一次性兑付,即:银行于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将公司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风险控制分析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为交通银行发行,属于保证收益型产品,交通银行对该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向公司计付理财收益。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极低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委托理财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委托理财余额为70,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8 月8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4-045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7日上午11:30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承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2014年半年度)》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4-044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7日上午10: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7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由董事长李祖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逐项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半年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半年度)》已于2014年8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向重庆市武隆县扶贫基金会捐赠现金90万元人民币,用于该县火炉镇车坝村回龙湾集中安置点排水系统建设和公路修建,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捐赠的相关事宜。 四、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出资8亿元人民币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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