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部分客户延缓交货计划以及下游行业持续不景气的影响,公司销售收入、净利润有所下降。公司2014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1.06亿元,同比下降3.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7.35万元,同比下降18.60%。公司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3.03%,其中圆振动筛销量有所减少,销售占比由上年同期的21.16%下降为14.83%;备件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14.47%。 面对下游行业不景气的形势,公司坚定主营业务不动摇,持续并深入开展精益改善、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强化职业培训、逐渐完善变革营销模式、强化精益管理、优化生产工艺以及积极推动进口产品替代成为公司摆脱下游行业不景气的重要举措。6月末在手未执行订单2.06亿元,本报告期新签订单1.09亿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永柱 2014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6日9点30分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7月20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黄涛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杨永柱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6日11点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7月20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成立 合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为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及公司发展,公司拟投资102万元与自然人刘敏、何明合资成立武汉鞍重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鞍重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公司地址:武汉市 注册资本:200万元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刘敏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何明出资3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 三、合作方介绍 自然人:刘敏(身份证号:4201061969XXXX4035)、何明(身份证号:4224311967XXXX0033) 简历:1、刘敏:男,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广州军区武汉企业管理局、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湖北省乡镇企业建筑工程公司、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自然人刘敏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 2、何明:男,1967 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河北省钟祥市公路段、钟祥市通达路桥有限公司。 自然人何明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协议签署后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成立合资公司;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公司已对该公司的成立进行谨慎分析和论证,充分考虑了销售产品的渠道和服务的市场需求,希望利用该公司的销售渠道扩大公司的销售,提升市场占有率 (二)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