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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4-36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7,7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5%。 ◆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8月1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概况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2号)核准,于2013年7月30日成功向3名投资者以8.32元/股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7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2013年8月13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3名对象承诺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股份的限售锁定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91,700,000股。自2013年8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数量以及限售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作出以下限售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公司(本人)同意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中作出的全部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占用的行为,且本公司不存在对该3名投资者进行担保等行为。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27,7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5%。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2014年8月13日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夏基金”)参与认购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的 “华夏基金-民生银行-华夏基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分级3号资产管理计划”,自认购完成至今,华夏基金一直通过此计划持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其持股账户无发生变更,也未作质押及转让。 4、上述限售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持有广东鸿图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广东鸿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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